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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阿坝州“硕博进阿坝行动”(引才)招聘129人(第2号)

【导读】2021阿坝州“硕博进阿坝行动”(引才)招聘129人(第2号),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7月31日。阿坝州“硕博进阿坝行动”(引才)招聘,2021阿坝州“硕博进阿坝行动”(引才)招聘129人(第2号)。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推进“硕博进阿坝行动”引才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加大引才力度,根据《2021年“硕博进阿坝行动”引才公告》报名情况,结合全州高层次人才需求,现就调整部分引才岗位和新增引才岗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引进数量

计划引进硕博人才129名。其中:乡科级领导职位6名,事业单位管理岗位25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92名,国有企业人员6名。

三、引进对象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且符合职(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2-7。查询网站: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abzzg.gov.cn/),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

四、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服务意识强。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政策理论水平、专业技能、任职资格和身体条件。

(四)具有硕士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截至公告发布之日,阿坝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州属国有企业在职人员;

2.阿坝州机关事业单位、州属国有企业辞职(辞退)不满三年的人员;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6.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7.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职位要求

(一)乡科级领导职位

1.采取转任方式引进到相应职位的人员为:现任乡科级相应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2.提拔到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任一级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3年以上。

3.采取调任方式引进到相应职位的人员为:

1)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

2)现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七、八级领导职务人员或相当职务层次的可调任到相应乡科级领导职务。

有《四川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情形的不得调任。

(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

1.采取调动方式引进到相应岗位的人员为:

1)现任事业单位七级、八级管理岗位领导职务人员。

2)现任事业单位七级、八级、九级管理岗位职员。

3)现任乡科级职务职级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2.采取考核招聘方式引进的人员为: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具备岗位所需条件。

(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具备岗位所需条件。

(四)国有企业人员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具备职位所需条件。

六、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31日前均可报名。

2.报名方式:通过网络或现场方式报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

3.报名要求:每位报名人员原则上限报一个职(岗)位,报名前请咨询引才单位职(岗)位是否空缺。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录取的,可另报考其他职(岗)位。报名人员按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2021年“硕博进阿坝行动”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1)。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3)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5-20KB之间)。

4)毕业证、学位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以及学籍成绩表各一份。

网络报名将上述资料原件扫描后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文件名为:职位代码+报考单位+报考职(岗)位+姓名,同时抄送阿坝州人才办(邮箱:abzrcb@163.com,电话:0837-2825319)。现场报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引才责任单位负责,资格审查所需资料根据不同职(岗)位类别,由引才责任单位通知考生,详情可咨询引才责任单位联系人。职(岗)位有考生报名的,引才责任单位15日内开展资格审查,并确定综合测评对象。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和管理始终,凡查实报考人员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和资料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三)综合测评

测评方式以面谈考核为主。职(岗)位资格审查有合格人员的,30日内开展综合测评,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州人才办备案。岗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后,不再接受报名,并引导考生报考其他职(岗)位。

(四)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教师岗位拟聘用人员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和修订后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等执行,同时进行尿液毒品检测。体检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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