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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宜宾市珙县事业单位招聘(第一批)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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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 现将我县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不面试岗位)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珙县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不面试岗位)体检人员名单。

二、领取体检通知单时间

领取体检通知单时间:2022年4月1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领取体检通知单地点:珙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珙县巡场镇新桥街46号、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15办公室)

三、体检标准

(一)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因怀孕需申请延缓体检项目的考生,请持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于2022年4月1日下午15:00-17:00前到珙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办理延缓体检项目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体检通知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人员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黑色签字笔一支及体检费400元左右(实际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报到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参检考生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

(四)参检考生务必按照上述体检标准做好相应的体检准备。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不得佩戴隐形眼镜,近视的考生可以佩戴适合的框架眼镜参加体检。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请佩戴助听器。

(五)生理期的考生,体检当日应主动向领队说明,备注生理期结束时间,并申请项目缓检。

(六)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心脏杂音、心电图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按规定安排当日当场复检。

(七)参检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五、疫情防控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了你和他人的健康,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一)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招聘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所有考生凭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卡(绿码,考生行程以该行程卡显示为准)、“体检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以采样时间为准)、体检通知单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体检,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对体温异常考生开展复测,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本人防疫健康码显示为绿码者方可参加体检。

(三)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领取体检通知单、参加体检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咨询电话

0831-4318967

附件:珙县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不面试岗位)体检人员名单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9日

原文标题:珙县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不面试岗位)体检相关事宜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brc128.com/exam/20801/22895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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