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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泸州江阳区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体检公告

2022-08-05  |  来源: 江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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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2022年江阳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和《关于2022年江阳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的补充公告》规定,现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疫情防控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事项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考察合格的人员参加体检。

(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入闱时间和体检入闱地点

1.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2.体检入闱报到时间:2022年7月30日(星期六)上午7:20之前。考生非因不可抗拒因素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等后续环节,责任考生自负。

3.体检入闱地点: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会议室(江阳区星光路6号11楼)。

(三)体检安排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规定的体检入闱时间之前按时到达入闱地点报到并入闱,统一编队后再集中前往医院参加体检。

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入闱,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体检要求

1.体检当天,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背面写上姓名)、体检费约500元(体检医院收取,按实结算)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后参加体检。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包括饮水、服药等)8-12小时,体检当天早晨需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检查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行准备眼镜参检。

3.体检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4.体检当天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单独行动。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医院,不可带走,否则后果自负。

5.体检时,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家庭住址、社会关系等个人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

考生在体检未结束之前,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医院,体检结束,由工作人员带领离开体检医院,不得再进入封闭区域或在体检医院逗留。

6.建议外地考生提前一天到达,以便准时参加体检。

7.参照公务员体检相关规定,怀孕(含母乳期内)考生需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参加部分体检项目。

递交材料:考生个人暂缓部分项目体检申请书、夫妻双方结婚证书、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近一周内的怀孕B超报告单、生育服务证书等。

递交材料时间:2022年7月29日(星期五)。

递交材料地点: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综合办(江阳区星光路6号11楼,联系电话0830-3160621)。

以上须提供的材料中,审查夫妻双方结婚证书、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生育服务证书等原件收复印件,其余材料收原件。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时,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适时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二)所有考生在体检前均须持本人48小时内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参加体检。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报告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采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体检。

(三)如为新冠病毒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人员尚未解除隔离或社区管控措施的,不得参加体检。如1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体检。7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县(市、区、旗)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3天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参加体检;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得入场参加体检,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到场参加本次体检: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体检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体检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体检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注:高、中、低风险区具体名单由“四川疾控健康提示”每日发布,可通过“天府健康通”微信小程序查询。

(六)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体检当天无法到达入闱地点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话先行备案,并在解除医学观察或解除隔离后3个工作日内按规定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区委组织部自接收书面考生递交材料之日起,会同区疾病预防控制控中心、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将对考生递交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期为20个工作日。审核合格考生可暂缓体检,审核结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电话备案时间:2022年7月28日14:30-7月30日7:00 。

递交材料:考生个人因疫情防控原因暂缓体检申请书、居家医学观察告知书或临时集中隔离告知书、解除居家医学观察告知书或临时集中隔离告知书。均为纸质件且为原件。

递交材料地点及备案电话号码: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综合办(江阳区星光路6号,江阳区党政大楼1114室,联系电话0830-3160621)。

(七)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江阳区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体检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江阳区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递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规定依次递补一次。

 

政策咨询电话:0830-3160621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综合办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8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2年江阳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qtks/content_93309

 

附件:

2022年江阳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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