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3宜宾市叙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综合协管员招聘40人,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09:00-2月12日18:00。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进一步加强综合执法工作,提升叙州区综合执法水平和效率,受宜宾市叙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宜宾市叙州区金才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才人力资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协管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综合执法协管员40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综合管理工作。
2.高中或高职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及以下(不满40周岁)的公民。年龄:“18-40周岁”,是指截止2023年2月6日已满18周岁、未满40周岁。
3.身高1.65米及以上。体貌端正、无口吃、无色盲、无精神病史、无美尼尔氏综合症病史、肢体健全、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4.8及其它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或治安管理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现役军人和在校学生。
4.曾因违反警务、政府部门等辅助人员纪律规定被解聘的。
5.有纹身的人员。
6.本人、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非访、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其他不宜从事综合管理辅助工作情形的。
(三)符合以下条件享受加分(同一项加分就高不就低,符合多项加分可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4分)
1.退役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加2分。
2.获县(区)级以上“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表彰(县区级加1分,市级及以上加2分)。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时间:2023年2月6日09:00-2月12日18:00。
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城北新区康宁路58号体育馆1-12号门市。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17738150613。
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现场报名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退伍证、C照及以上驾驶证带原件及复印件;
3.县(区)级及以上“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表彰文件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黑色钢笔现场填写《2023年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协管员报名表信息表》一份(贴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
(二)资格审查:对照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开展资格审查。
(三)考试方式:本次招聘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的考试方式。
1.体能测试
(1)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测评项目为400米短跑,1'30"为合格(只提供一次体测机会,体能测试过程中,因本人身体原因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由本人自行负责)。
(3)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由金才人力资源公司另行通知。
2.面试
(1)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由金才人力资源公司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总成绩确定方式: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
(5)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2.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用工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政审
1.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政审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公示
1.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后,根据总成绩和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叙州综合执法”和“叙州金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政审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
1.根据公示结果,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金才人力资源公司通知本人。
2.聘用人员属编外人员,工作地点:叙州区范围内,试用期1个月(包括岗前培训)。
3.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工作岗位者,按《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制度对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由本人与金才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相关劳动合同管理。
4.受聘人员待遇按照区财政核定的标准执行。缴纳“五险”,即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电话:0831-5698106;0831-6252872。
七、解释与咨询
(一)本公告由宜宾市叙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金才人力资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0831-5698106、0831—6252872);
(二)招聘信息通过中国三江人才网站(https://www.ybrcl28.com)、“叙州综合执法”和“叙州金才”微信公众号公告,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叙州综合执法”和“叙州金才”微信公众号告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原文标题:宜宾市叙州区金才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宜宾市叙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综合协管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brc128.com/exam/20902/25286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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