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3宜宾市事业单位(第一次)考试招聘113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市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人员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按《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75号)规定,我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可分别对应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的岗位。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应聘考生报考时按《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有关要求执行。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共招聘1130名,具体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开考比例
除乡镇招聘教育卫生专技人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可按规定放宽外,其余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具体详见《岗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的,由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相应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调剂。有关情况将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公告。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仅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及网上缴费网站地址: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
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3月8日10:00至3月12日17:00截止。
(一)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报考人员访问考试报名界面,按提示用本人有效身份证通过注册登录后找到本次招聘报考页面,如实、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同时按要求上传JPG格式(15—30kb)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彩色黑白均可,照片须清晰。上传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人员基本情况,网上填报信息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