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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下半年巴中市南江县事业单位招聘体检及政审公告

2023-07-11  |  来源: 南江县人民政府

【导读】2022下半年巴中市南江县事业单位招聘体检及政审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南江县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经网络报名、公共科目笔试、查分、按政策加分后笔试总成绩的公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面试、加试、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公示等程序,现将体检暨政审考察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对象确定

按照《公告》规定,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对象;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则由本次公招领导小组决定加试办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下同)。若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开考名额2:1的,视为未形成竞争态势,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

确定为本次体检对象的考生共48名,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地点

2023年1月5日(星期四)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执行标准及复检要求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等《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向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人员。

(四)体检手续承办

请体检对象于2023年1月4日(9:30-11:5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1张,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会议室进行体检报到,办理体检手续。2023年1月5日8:00,在指定的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集中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办理体检报到和参加体检者做自动放弃处理。请按500元/人·次左右准备体检费用(现金),于体检时自行向承检医院缴纳。

(五)参检注意事项

1.体检(含辅助检查、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本人承担,在体检前向体检医院缴纳。

2.体检的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以便空腹应检。

3.体检时按医生要求需补充检查的对象,承检医院将现场收取补充检查费,请考生做好准备。

4.参检对象独立参加体检,亲属及其他无关人员请勿陪同参检;参检人员除规定物品外,不得携带其它用品。

5.请相互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立即向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反映。

二、政审考察相关事宜

(一)政审考察对象

南江县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参加完体检且体检结论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

(二)政审考察组织

1.准备资料。下载打印《南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南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以下简称《政审表》)《协助对拟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的函》(详见附件3)。

2.调取档案。开具调档函,到原档案管理或人事代理部门按国家相关规定整理后调取个人档案,于2023年1月16日前转到南江县人才服务中心;考生个人档案,包括个人学籍材料、党团员材料、参军入伍材料(有入伍经历的)、人事代理材料(已代理的)、工作档案(有工作经历的)、服务期间考核材料和志愿服务协议或聘用合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等。

3.政审。政审对象凭政审协助函到委托单位办理(协助函由考生打印填好后资格审查时盖章)。主要对其基本情况、社会关系、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作出客观公正的审查,审查意见请填写在《政审表》上并加盖审查单位公章。考生于2023年1月11日前将《审批表》2份、《政审表》2份、个人手写的自传1份等材料交考察单位,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做自动放弃处理。

4.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政审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以及是否符合公告规定、回避制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具体考察单位详见附件2。

政审考察参照《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考察试行办法》执行。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政审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核,2023年1月20日前结束。考察要出具书面考察材料1份(标题为《关于××同志的考察材料》),作出是否合格的明确结论(载明有无影响招聘录用的问题,是否推荐聘用),有2个以上政审考察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公章,同时在《审批表》“考察结论”栏内填写考察结论,“主管部门意见”栏内签具是否为拟聘用人员意见审查意见。考察结束后将考察合格人员名册及相关材料送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审查,综合审查合格后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三)材料要求

1.《审批表》2份;

2.《考察表》2份;

3.拟聘单位出具的考察材料1份。

4.个人手写的自传(含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专业技术水平、学习工作经历)1份(A4纸型,左右两边各预留2厘米,装入个人档案)。

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上述材料于2023年1月20日统一交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进行综合审查。政审、考察、综合审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nj.gov.cn)“人事信息”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三、温馨提示

1.为方便外地考生,《协助对拟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的函》、调档函在办理体检手续时可一并办理。

2.未按时报到办理体检手续以及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复检的做自动放弃处理。

3.请考生核实个人人事档案当前存档处(档案查询:①请关注“巴中市人才”微信公众号;②点击“服务”;③点击“档案查询”);档案已保存在南江县人才服务中心,无需开具调档函;如档案不在南江县人才服务中心的,体检报到时开具调档案和政审函。

4.请政审考察对象注意联系方式的准确,保持手机畅通,因手机号码变动,应及时与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5.未尽事宜,由本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

咨询电话: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27-8227499

监督电话:南江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27-8639161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30日

 

原文标题: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南江县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暨政审考察等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cnj.gov.cn/xxgk/jbxxgk/rszk/rsks/13816781.html

 

附件:

1.南江县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xlsx

2.南江县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单位分组名单.xlsx

3.政审考察相关资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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