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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刷题】6月1日

2023-08-22  |  来源: 四川金标尺教育

【导读】常识刷题6月1日。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考试规则:点击你认为正确的选项

1.【单选】下列哪项格式要素属于公文版记的内容?(  )

A附件

B页码

C签发人

D印发日期

本文考查公文格式规范。

公文的版记包括:抄送机关,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故本题答案为D。

A项:附件属于主体。

B项:页码属于版心外要素。

C项:签发人属于版头。

 

2.【单选】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公文版头要素的是(  )。

A份号

B发文字号

C发文机关标志

D 公文标题

本题考查公文格式。

公文版头要素有: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故本题答案为D。

D项:公文标题属于主体部分。

【注意:本题为选非题】

 

3.【单选】某企业因生产需要向他人借款200多万,还款期已到时却以企业经营困难无资金可供偿还为由拒绝还款。法院判决该企业合伙人刘某、石某、陈某等对企业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上述材料中的企业属于(  )。

A有限责任公司

B股份公司

C个人独资企业

D合伙企业

本题考查商法。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我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题中,法院判决该企业合伙人刘某等人对企业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符合上述法条规定,故该企业属于合伙企业。故本题答案为D。

A、B项:《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据此可知,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不承担连带责任。故A、B项不符合题意。

C项:《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本题中,投资人不止一人,故不符合题意。

 

4.【单选】马某去商店购买微波炉,看到某品牌微波炉的广告中称“店内展示微波炉因外观有瑕疵现特价处理”,马某要求营业员让他详细了解下该微波炉具体瑕疵情况,但被营业员拒绝,并告知他只有买后才能查看。营业员的行为侵犯了马某作为消费者的(  )。

A知情权

B安全保障权

C专利权

D获得赔偿权

本题考查经济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本题中,马某要求营业员让他详细了解下该微波炉具体瑕疵情况,但被营业员拒绝,并告知他只有买后才能查看,这侵犯了马某的知情权。故本题答案为A。

B项:安全保障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是消费者最主要、最基本的权利。本题中,马某在购买微波炉时其人身、财产安全并未遭受损害,故不符合题意。

C项:公平交易权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与生产经营者进行公平交易的权利,包括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本题中营业员的行为未侵犯马某的公平交易的权利,故不符合题意。

D项:获得赔偿权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本题中,马某尚未购买该微波炉,也未遭受人身、财产损害,故不符合题意。

 

5.【单选】甲趁乙不在家,进入乙的家中盗窃现金一万元,得手并离开现场后立即后悔,便在乙回家前将一万元放回原地。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未遂

B犯罪中止

C犯罪既遂

D犯罪预备

本题考查刑法。

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本题中,甲窃取到乙的财物后,此时甲构成犯罪既遂,已经是犯罪的终局性形态,后将财物返还于原地,不影响其犯罪既遂的构成。故本题答案为C。

A项:《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项:《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D项:《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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