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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刷题】6月11日

2023-08-22  |  来源: 四川金标尺教育

【导读】常识刷题6月11日。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考试规则:选择你认为正确的选项

1.【单选】某餐馆因超标排放污水被区生态环境局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又因资金周转不开,缴纳罚款面临困难。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餐馆可以向区生态环境局申请分期付款

B.区生态环境局可以适当减少罚款数额

C经区生态环境局负责人批准,可以免除罚款

D.区生态环境局可以根据餐馆申请变更行政处罚种类

 

【金标尺答案】A

本题考查行政法。

《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据此可知,餐馆缴纳罚款困难,可以向区生态环境局申请分期付款或者延期付款。

A项说法正确,B、C、D项说法错误。

 

2.【单选】甲诉乙侵权纠纷案一案在审理过程中,甲发现乙有转移财产行为,遂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经过审查驳回了甲的申请,裁定不予保全。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可以对法院的保全裁定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B.甲可以对法院的保全裁定申请复议,复议期间停止裁定的执行

C.甲可以对法院的保全裁定提起上诉,上诉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D.甲可以对法院的保全裁定提起上诉,上诉期间停止裁定的执行

 

【金标尺答案】A

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据此可知,甲若对法院的保全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A项说法正确,B、C、D项说法错误。

 

3.【单选】刁某因为投放危险物质被诉至法院,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他表示听不懂普通话,法院遂派了一个蒙古族翻译,刁某又当庭提出参加本案审理的人民陪审员之一是被害人的母亲,某高校法学副教授,则此时(   )。

A.法院应当延期审理,通知区检察员,由检察长决定其回避

B.基于人民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程序以及在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法学副教授不属于回避范围

C.刁某可以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申请其回避

D.对翻译人员的回避应当由审判人员决定

 

【金标尺答案】C

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审判人员自行申请回避,或者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由院长决定。据此可知,刁某可以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申请回避。故本题答案为C。

A项:《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本题中,人民陪审员属于审判人员,不由检察长决定回避,而是由院长决定。

B项:《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本题中,该法学副教授作为人民陪审员,且是被害人的母亲,即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属于上述第(一)种情形,所以应当回避。

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三条规定,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适用审判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其回避问题由院长决定。本题中,对翻译人员的回避应当由院长决定。

 

4.【单选】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行为无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

A.合伙人之间转让出资

B.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出资

C.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

D.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金标尺答案】A

本题考查合伙企业法。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据此可知,合伙人之间转让出资无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故A项符合题意,B项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答案为A。

C项:《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D项:《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据此可知,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是经营企业正常的权利和义务,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注意】本题为选非题,请考生注意题干要求 。

 

5.【单选】2022年9月27日,经甲省高级人民法院、乙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张某、李某特大系列抢劫、杀人案中的8名罪犯分别在甲省、乙省被执行死刑。这表明(  )。

A.法律是全体社会成员意志的体现

B.法律必须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C.法律只打击抢劫、杀人的犯罪

D.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金标尺答案】B

本题考查法理学。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本题中,8名罪犯被执行死刑体现的是国家强制性。故本题答案为B。

A项:法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全体社会成员的意志。

C项:抢劫、杀人的犯罪只是法律规定犯罪的两种。

D项:《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选项表述正确,但是与题干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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