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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员额制辅导员招聘10人

2023-10-12  |  来源: 达州人事考试网

【导读】2023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员额制辅导员招聘10人,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11月8日。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员额制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专职辅导员10人。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限。

3.中共正式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8日以后出生),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9:00至2023年11月8日17:00。

2.报名方式:报考者下载并填写附件《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员额制人员报名表》,发送至邮箱422029002@qq.com。

如因错填、漏填等情况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公告形式通知,公告提前在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官网发布。

报名人员应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有关学历学位和所学专业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海外学历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考核。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将在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采取专业知识测试(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道德、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情况。

考核总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核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比例不得低于3:1。如低于3:1,减少招聘计划。

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为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若参加笔试人员数量未达到招聘名额3:1的,按2:1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根据考核情况,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取,拟聘人员可以少于公告发布的招聘名额。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

①体检人数。按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数。

②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

③体检项目。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对于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招聘。

2.考察工作。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测评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等内容。考察需审核其个人档案。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宜从事报考职位工作的,不予招聘。

(五)心理测试

通过体检、考察人员须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向社会公布),通过测试者方能聘用。

(六)递补工作

若在体检、考察、心理测试环节出现不合格或其他情况缺额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最多递补一次。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心理测试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将在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为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的先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相关证件后办理正式入职手续。

拟聘用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四、待遇和管理

员额制辅导员按照《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员额制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发放工资待遇和管理,其工资待遇参照同类在编人员待遇标准执行,由基本工资、校内绩效工资组成。

五、其他事项

(一)员额制招聘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拟聘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如在规定的日期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不予聘用。

(三)报名人员报名后要及时关注指定网站,未按要求及时提交资料、参加招聘各环节活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在学院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心理测试、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五)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六)为便于沟通交流,欢迎各位考生加入QQ群:1187842991。

咨询电话:王老师,18244443426,0818-7232185。

监督电话:0818-7233300。

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

2023年10月8日

 

原文标题: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员额制辅导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zrsks.com.cn/newsDetail/7744.html

 

附件:

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员额制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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