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3四川天府新区高层次人才考核招聘8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用人单位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机构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共8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天府新区是国务院于2014年批复设立的第11个国家级新区,规划面积1578平方公里。2018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视察,为天府新区系统谋划了战略定位和发展蓝图。近年来,四川天府新区高质量发展,2022年经济总量达到4532亿元,综合实力进入国家级新区第一方阵。本次招聘单位为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详见《四川天府新区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见附件)。
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提供县 (市) 区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3年10月16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 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3年10月17日9:00至10月25日17:00。
2.资格初审:2023年10月17日9:00至10月27日17:00。
3.网上缴费:2023年10月17日9:00至10月27日17:00。
4.准考证打印:2023年10月31日9:00至11月2日17:00。
5.笔试时间:2023年11月4日。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在“成都人才网-人事招考”(https://www.rc114.com/pta/)、四川天府新区官网“人事招考”(http://www.cdtf.gov.cn/cdtfxq/c130530/article_lists.shtml)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变化情况,做好相应安排,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要求。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成都人才网-人事招考”(https://www.rc114.com/pta/),进入“四川天府新区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进行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四川天府新区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见附件)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四川天府新区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采用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结果须自行登录“成都人才网-人事招考-个人应聘中心”(https://www.rc114.com/pta/)查询。应聘人员上传学历学位、职称等材料应真实准确、清晰可辨认,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初审不通过的,责任自负。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确认缴费。资格初审通过后,方能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3年11月3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宁夏街136号)办理退费手续。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及时登录“成都人才网-人事招考-个人应聘中心”(https://www.rc114.com/pta/),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天府新区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才网-人事招考-个人应聘中心”(https://www.rc114.com/pta/)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招聘公告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学位等信息,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3年10月30日通过“成都人才网-人事招考”栏目、四川天府新区官网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于2023年11月3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宁夏街136号)办理退费手续。
六、考核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组织形式,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考核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考核成绩的70%。
应聘人员考核成绩=笔试成绩㗼/font>30%+面试成绩㗼/font>7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本人须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工作岗位相关的文字写作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
3.笔试成绩于11月9日登录“成都人才网-人事招考-个人应聘中心”(https://www.rc114.com/pta/)查询。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本次考试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面试及原件校验:
1.在笔试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5: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确定原件校验人员,同一招聘岗位进入原件校验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最低不低于2:1。原件校验名单在成都人才网官网、四川天府新区官网公布。
2.原件校验以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1次。原件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本科以来的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认证报告(国内学历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认证,国内学位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认证)、职称证书、经历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原件校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提供县 (市) 区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办理。面试进一步测试应聘者与招聘岗位的匹配程度,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折合后的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四川天府新区官网“人事招考”栏目发布。
七、体检
各岗位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核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应聘人员考核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1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相关规定执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所产生的空额,按应聘人员考核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1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四川天府新区官网“人事招考”栏目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和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工作单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本次招聘人员在四川天府新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本次招聘工作由四川天府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8-61889625。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二、注意事项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成都人才网官网或四川天府新区官网“人事招考”栏目公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应聘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与其解除聘用合同;相关人员5年内不得应聘四川天府新区事业单位:(一)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二)故意隐瞒或不提供可能影响办理聘用手续资料的;(三)在应聘过程中有作弊等有失本人诚信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行为的。
本公告由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招聘咨询电话:028-68772890;报名及缴费系统咨询电话:028-62811176;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2023年10月16日
原文标题:四川天府新区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链接:http://www.cdtf.gov.cn/cdtfxq/c130530/2023-10/16/content_0d5414dea4474c058d820ad06061e3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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