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3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检察院驾驶员招聘1人,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8日-11月24日。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年龄40周岁及以下,c1及以上驾照,驾龄5年以上,驾驶技能娴熟,近三年未发生严重交通责任事故,近三个记分周期无交通违法记分满分记录,无酒后驾驶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熟悉《交通安全法规》,并具有日常保养和排除简单故障的技能。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能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勤勉敬业,保密意识强,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
4、部队退伍军人、中共党员、有专职驾驶员工作经验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曾因违法、违规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6、曾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要求的情形。
二、招聘形式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用制驾驶员。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
(1)报名邮箱:3061718702@qq.com。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8日上午8:30-11月24日上午12︰00。
(3)报名资料:应聘者在报名期间将《报名登记表》(文末下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等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文档命名:应聘者姓名+电话)
2.现场报名:报名者应在报名期间将上述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需带原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交至雅安市雨城区建新路257号雨城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4楼政治部(上班时间:工作日早上8:30-12:00,下午2:30—18:00)。
联系电话:0835-3667817;17381579902(李女士)。
(二)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的资格审查:通过网络报名的考生请于2023年11月28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到雅安市雨城区建新路257号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安全驾驶记录证明;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现场报名的人员在提交报名材料的时候一并进行资格审查,不再另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单位发放面试准考证。单位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及应聘者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试
(一)面试
本次招聘考试仅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
(一)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进行1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生要在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周内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七)体检时间以通知为准。
六、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列入组织考察范围。
(二)考察工作由雨城区人民检察院负责。重点考察有无刑事犯罪记录,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雨城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以劳务派遣方式到雨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
(二)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按月支付工资,购买“五险一金”。
(三)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需签订保密协议,严格执行保密规范。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检务督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35)-3667812,受理举报。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个人人事档案,不解决户籍迁移。
(四)考生应保证电子邮箱和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雨城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雨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11月17日
原文标题:雨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招聘驾驶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arsks.com.cn/newsDetail/99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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