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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聘总成绩及体检公告

2023-12-06  |  来源: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导读】2023下半年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聘总成绩及体检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见附件。

二、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报考者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我厅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请参加体检的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按照我厅短信通知要求前往指定医院。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我厅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 028-85568205。

特此公告。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6日

 

原文标题: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61-090B56241CB8646F

 

附件:

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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