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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第二次)考核招聘递补体检公告

2024-03-18  |  来源: 三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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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公告》中“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规定,对四川省宜宾市南溪第一中学校高中数学教师等岗位因考生体检环节造成的缺额进行递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安排

待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之后组织体检(公告要求务必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请保持通讯畅通,若手机号码有变或与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不一致的,请务必及时与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联系,联系人:彭静,联系电话:0831-3185385。

三、体检标准

(一)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因怀孕需申请延缓体检项目的考生,需持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办理延缓体检项目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参检考生务必在上述规定时间前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携带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黑色签字笔一支及体检费800元左右(实际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费用自理,请准备现金)。未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报到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参检考生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

(三)参检考生务必按照上述体检标准做好相应的体检准备。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不得佩戴隐形眼镜,近视的考生可以佩戴适合的框架眼镜参加体检。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请佩戴助听器。

(四)生理期的考生,体检当日应主动向领队说明,备注生理期结束时间,并申请项目缓检。怀孕的考生,须在体检当天到场后提交由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相关检查资料。

(五)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心脏杂音、心电图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按规定安排当日当场复检。

(六)参检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五、咨询电话

0831-3185385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2日

 

原文标题: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递补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brc128.com/exam/20801/27799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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