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4内江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文职人招聘2人,报名时间:2024年3月21日-4月3日。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因工作需要,内江市公安局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文职人员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秘书学类相关专业,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
(三)年龄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规、违纪被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4月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内江市公安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段99号市公安局附四楼409市禁毒办,电话:0832-2292263)。
(三)报名资料:
1、应聘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个人征信报告1份。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围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工作内容
负责协助开展禁毒社会化工作中的综合工作、禁毒宣传教育、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等工作。
五、考试方式
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内容:综合知识(考试范围参考四川省人社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文秘写作。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13日上午9:00。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市公安局通知时间为准。
3、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面试
1、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名额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3: 1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者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3、面试分数: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面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4月18日。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市公安局通知时间为准。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内江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内江市公安局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实施考察,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内江市公安局同意,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内江禁毒”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和监督举报电话。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期间本人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市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2个月)并报相关部门备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九、工资及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每月2100元。试用期合格后正常履职并考核合格,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2100元+考核工资+岗位补贴+工龄工资。
(二)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从文职人员每月薪酬中代扣代缴。
(三)单位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十、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内江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292263
特此公告。
内江市公安局
2024年3月21日
原文标题:内江市公安局关于代内江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招聘文职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jpta.org.cn/newsDetail/139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