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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刷题】2月22日

2024-03-28  |  来源: 四川金标尺教育

【导读】常识刷题2月22日。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1.【单选】“启明星”这颗星星实际上是( )。

A

火星

B

土星

C

金星

D

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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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考查科技常识。

天亮前后,东方地平线上有时会看到一颗特别明亮的“晨星”,人们叫它“启明星”;而在黄昏时分,西方余辉中有时会出现一颗非常明亮的“昏星”,人们叫它“长庚星”。这两颗星其实是一颗,即金星。

故本题答案为C。

2.【单选】某市烧烤店打人事件引发社会关注。一位法学教授依据事实和法律,认为打人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这体现了法的( )。

A

预测作用

B

评价作用

C

指引作用

D

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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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考查法理学法的作用。

A项:法的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之间的行为,凭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会如何行为。人们通过预测对方的行为,在对方行为的基础上安排好自己的行为。教授预测刑罚只是单方面行为,并不体现法的预测作用。

B项:法的评价作用是以法律为标准,评价其他人的行为,其后果往往表现为合法或违法。教授预测打人者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实际就是法律对打人者的行为的一种评价,根据法律规定打人者的行为是违法的。

C项:法的指引作用是指法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在这里,行为的主体是每个人自己。本题中并未体现法的指引作用。

D项:法的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这种作用又具体表现为示警作用和示范作用。法的教育作用对于提高公民法律意识,促使公民自觉遵守法律具有重要作用。本题中并未体现法的教育作用。

故本题答案为B。

 

 

3.【单选】张三替李四购买感冒药,却将毒药交给李四,意图毒死李四。当天晚上,李四在服药时发现药不对,遂将药扔掉。第二天,张三因后悔给李四打电话告诉其真相。本案中,张三的行为构成( )。

A

犯罪既遂

B

犯罪未遂

C

犯罪预备

D

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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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考查刑法故意犯罪的形态。

本案中,虽然张三因后悔给李四打电话告诉其真相,但真正导致损害未发生的原因是李四发现药不对,将药扔掉。对于张三而言,这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同时张三已经将毒药给了李四,李四随时都有可能服用,对李四的生命安全已经造成了现实、紧迫的危险,属于已着手,因此张三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故本题答案为B。

 

 

4.【单选】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是(   )岁。

A

12

B

14

C

16

D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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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考查法律。

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是16周岁。

故本题答案为C。

 

 

5.【单选】人们常说“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这是一种( )。

A

唯意志论观点

B

机械唯物论观点

C

宿命论观点

D

朴素唯物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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