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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宾市气象局驾驶员招聘考试成绩及体检公告

2024-11-12  |  来源: 四川金标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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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宜宾市气象局关于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的公告》规定,现将考试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确定

市气象局拟招聘1名驾驶员,共有3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参加技能测试,按照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现场共2人参考,1人因个人原因弃考,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为方治钢98.5分;蔡源鑫96分;龙昊弃考。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方治钢为参加体检人员。

二、体检时间、地点

(一)体检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早上8:00。

(二)体检地点:体检在酒都剧场集合后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三)请参检考生务必于体检当日早上8:00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含头像的社会保障卡)、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及体检费(实际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费用自理),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未按时到体检集中地点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三、体检标准

(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体检有关注意事项

(一)请参检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统一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及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一切责任自负。

(二)参检考生在体检前三天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参检(不能饮水)。不得佩戴隐形眼镜,近视的考生务必佩戴适合的框架眼镜参加体检。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请佩戴助听器。

 

(三)所有参检考生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和安排,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体检当天考生的家属等与体检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体检场所,体检期间,严禁家属陪同,若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四)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心脏杂音、心电图等现场复检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按规定安排当日当场复检,不再另行安排复检。

(五)考生携带的手机等相关通讯工具必须按规定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带入体检场地。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六)参检考生必须遵守体检纪律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违纪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联系电话:0831-3547154。

 

宜宾市气象局

2024年11月12日

 

原文标题:宜宾市气象局招聘驾驶员考试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s://www.ybrc128.com/exam/20803/28900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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