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4德阳市什邡市人社局引进“政聘企用”急需紧缺专业人才7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纵深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着力破解企业引才聚才瓶颈,鼓励和吸引更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来什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4〕57号)、 《什邡市“政聘企用”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 》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符合我市经济发展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具体公告如下:
一、 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服务企业、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什邡市引进“政聘企用”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 (附件1)。
二、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
6.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7.年龄要求: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不超过 40 周岁;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于报名时间截止);
8.完全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高等教育开除学籍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人事考试中违纪处于禁考期的;
5.按照有关规定,定向招录(聘)人员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被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7.国家及我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8.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什邡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都将取消其报考(聘用) 资格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三、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协议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什邡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shifang.gov.cn/)发布引进公告,引进过程中有其他相关信息将陆续在上述网站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6日18:00( 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将不得参加报名及后续环节)。
2.报名要求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需填写并附报考所需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对应单位指定电子邮箱(详见附件 1) ,邮件标题及压缩包统一命名为:“24政聘企用+招聘单位名称+姓名”。
报考所需材料指:
(1) 《什邡市引进“政聘企用”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
(2) 近期免冠证件照;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称证书及荣誉奖励文件(证书) 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其中,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扫描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式样见附件3);
(4)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将以电话通知的形式另行告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名表、报考承诺书(附件 4)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 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三)组织面试,体检和考察
1.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招聘岗位名额原则上应达到3:1,若未达到该比例,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加企业面谈考核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 50分,企业面谈考核 50分,两项得分相加之和为面试最终得分,总分最低合格分数线分为 70 分。面试未到达最低分数线者,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2.体检和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 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与考察均按照事业人员考核招聘标准进行,特殊岗位按企业岗位需求增设体检项目。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 (7个工
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 办理手续
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什邡市机构编制信息中心) 、工作单位(用人企业) 签订聘用合同书,根据企业安排到岗工作。聘用后在企业最低工作年限为 3 年(含试用期) ,3年期满后可再申请延长履职期限,延长期限最多为1年。
四、服务管理
(一) “政聘企用”引才所需的编制,从每年人才专项编制中保障。
(二) “政聘企用”人员在企履职期间的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由组织、人社、行业主管部门、用人企业四方共同负责。 “政聘企用”人才年度考核不占用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的年度考核优秀名额。企业对年度考核结果具有“一票否决权”,对连续2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 服务期满后,“政聘企用”人员由组织、人社部门综合考虑引进人才、企业双方意愿,实行“双向进入”。若选择留企工作,应及时办理下编手续; 若选择入编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需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四) “政聘企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企业员工管理有关要求进行日常管理。在企履职期间,如用人企业发生重大变化或“政聘企用”人员与用人企业需求不相适应的情况,经组织人社部门研究,报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将“政聘企用”人员酌情调整到其他企业履职。
五、政策待遇
(一) “政聘企用”人员服务企业期间,薪酬由用人企业发放,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无职业年金) 按照企业标准由企业缴纳。
(二) “政聘企用”引进人才服务期间可优先申请入住人才公寓。符合条件者,可按照《什邡市引进培育优秀人才实施办法》(附件 5) 享受租房补助、安家补助、购房补助等,经费由人才专项资金保障。
(三) “政聘企用”人员岗位任职资格和职务晋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取得国家规定职称的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相应等级的,在企履职期间的年限认定为相应岗位等级的任职年限。服务期满,选择转聘事业单位工作的,首次聘岗可直接聘用,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工龄可连续计算,直接执行定级工资,硕士研究生可定八级职员,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博士研究生可定七级职员,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在企业期间的业绩、取得的职称资格均可作为事业单位职称评审、重要岗位聘用的依据。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二) 咨询电话
中共什邡市委组织部: 0838-8202073
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8-6730035
(三) 监督电话: 0838-8202533
中共什邡市委组织部 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 月19日
原文标题:什邡市人社局2024年什邡市引进“政聘企用”急需紧缺 专业人才公告
文章链接:https://www.shifang.gov.cn/gk/wzdh/fjbm/frsj/xwdt/gsgg/2226349.htm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