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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四川旅游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49人

2025-02-17  |  来源: 四川金标尺教育

【导读】2025四川旅游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49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贯彻人才强校战略,加快推动人才队伍建设,我校拟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共计49人,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四川旅游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国内第一所以“旅游”命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与四川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学校是全国100所“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建设高校、四川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四川省本科院校整体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高校。2018年学校被国务院侨办批准为“海外惠侨工程----中餐繁荣计划基地”,2021年9月学校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办学定位,肩负“强旅报国”的历史使命,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传承中国优秀旅游文化、中国优秀饮食文化,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型人才。

学校主校区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路459号,占地面积1008亩。学校将峨眉、青城、九寨、黄龙、岷山、岷江、乐山大佛、都江堰等风景名胜浓缩进校园,已建成国家AAA级旅游景区——休闲美食文化园,形成校园在景区,景区在校园的独特格局,课堂与实景无缝对接,文化与旅游相得益彰。学校建有攀岩运动场、休闲运动综合训练馆、中国唐球练习场、网球场、羽毛球场、游泳馆等休闲运动体育设施,建有能够满足各学科、专业教学科研需要的各级各类实验室,建成教学、科研、竞赛、双创、培训、观光、休闲、美食、健身“九位一体”的格局。“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校训,激励着川旅师生知行合一,行稳致远;“坚毅笃行,精专创新”的学校精神,指引着一代代川旅人奋发向上,砥砺前行。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万多人,教职工近1000人。设有烹饪与食品科学工程学院、希尔顿酒店管理学院、运动与休闲学院、旅游文化产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大健康产业学院、大数据与统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4个二级学院。其中,希尔顿酒店管理学院是我校与希尔顿酒店管理集团合作建立的全球第二家学院。学校开设有烹饪与营养教育、食品科学与工程、会展经济与管理、酒店管理、休闲体育、旅游管理、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风景园林、商务英语、物流工程等33个本科专业,涵盖管理学、工学、文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经济学等7个学科门类。学校同时开办有中西烹饪、高尔夫等特色专科专业。

其他详细情况请在四川旅游学院官网查阅(网址:http://www.sctu.edu.cn)。

二、引进人才类别及条件

(一)引进人才类别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四川旅游学院2025年人才引进需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包括以下几类:

1.卓越人才: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重大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备卓越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团队领导能力的优秀人才;

2.领军人才:在所属学科领域具有国内外重要影响力,研究领域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具有创造性、战略性思维和优秀的团队领导能力的优秀人才;

3.拔尖人才:在所属学科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科学研究方面取得重要学术成果的优秀人才;

4.精英人才:在所属学科具有省内外影响力,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的优秀人才;

5.骨干人才:学术思想活跃,教学科研水平居于所在学科领域同年龄段学者前列,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

6.优秀博士:已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与学校学科发展密切相关的高水平成果的优秀博士或在本领域取得有一定影响力成果的优秀人才;

7.高级职称教师: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符合学校人才培养和学科发展需要,具有较高学术理论素养和丰富教学、教研、实践经验的教师。

(二)基本条件

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须完全符合《四川旅游学院2025年人才引进需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留学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4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我校根据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分批、分期相关考核,择优录用。

应聘者下载填写《四川旅游学院引进人才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邮件主题标明“2025年高层次人才+岗位类型+姓名+学历学位/职称”填好后发送至人事处电子邮箱(sctursc@163.com)。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根据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应聘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应聘者应按要求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以下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即取得面试资格。

1.《四川旅游学院引进人才申请表》1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1)应聘者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条件不相符合的,我校在资格审查的各个环节将不予审核通过。

2)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3)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应聘者在面试资格审查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我校人事处根据国家专业目录、有关专业变更文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进行审查认定。

4.其他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三)考核

1.面试、心理测评

面试采用综合性面试方式进行,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主要为试讲或专题报告及心理测评。心理测试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但作为聘用与否的参考因素之一。

2.考核认定

面试通过后,相关二级学院与应聘者商定聘期目标任务,并报学校人事处、人才办审核。人才办、人事处组织考核专家组在综合考虑应聘者进校前已取得的学术成果和聘期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核定待遇。

3.准入查询

根据教育部印发《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准入查询。查询不通过,不予聘用。

(四)体检

1.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川教[2010] 26意见〉 有关条款的通知》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107号) 的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2.面试通过人员参加体检。体检由学校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我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我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六)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及四川旅游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予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七)审核确认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我校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我校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我校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我校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我校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且记录期限为5年或长期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云贵川渝四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作为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的重要参考。

六、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孙老师

咨询电话(人事处):028-84825818

监督电话(校纪委办公室):028-84825007

联系邮箱:sctursc@163.com

人事处网址:http://www.sctu.edu.cn/rsc/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路459号四川旅游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610100

七、特别提示

1.引进人才在四川旅游学院工作的最低服务期为8年。

2.本公告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旅游学院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及四川旅游学院网站公告。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3.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川旅游学院

2025年2月17日

 

原文标题:四川旅游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链接:https://edu.sc.gov.cn/scedu/c100495/2025/2/17/39e235b937654223a63707b5faf7b934.shtml

 

附件:

1.四川旅游学院2025年人才引进需求一览表.xlsx

2.四川旅游学院引进人才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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