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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攀枝花市司法局事业单位春季人才引进资格复审及考核公告

2025-04-14  |  来源: 四川金标尺教育

【导读】2025攀枝花市司法局事业单位春季人才引进资格复审及考核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2025年攀枝花市市级事业单位秋季引才公告》,现将攀枝花市司法局直属事业单位—攀枝花公证处2025年春季引才考核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攀枝花公证处公证员(专业技术岗位)2名。

二、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采取“资格复审+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网络报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审核确认通过后,发放《面试考核通知书》。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资格复审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9:00—12:00,15:00—18:00,地点为攀枝花市司法局605办公室(攀枝花市东区佳联路5号)。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3、需提交资料

(1)《2025年攀枝花市事业单位春季引才报名登记表》1份(A4纸双面打印,贴2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本人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高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将在考核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考生的有效学位证、毕业证、就业推荐表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须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需求专业”两栏要求完全一致,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供国内相关高校开具的一致性证明;

(4)服务期未满的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报考的,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报考者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材料;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印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7)2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1张;

(8)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有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核测评

1、考核方式。本次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最低分为70分。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得分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考生成绩,若成绩相同则再往后取位数排出名次。本次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结束后考生当场确认成绩并签字。

考生持身份证原件和面试考核通知书于2025年4月19日上午7:50前进入候考室签到等候面试,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测评。

2、考核内容。主要测试职位所需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岗位匹配度等,主要考核考生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应变能力、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3、时间和地点。2025年4月19日在攀枝花市司法局八楼会议室开展面试考核工作,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考核通知书》。

4、考核结果公示。考核结束后,在攀西人才网上公示考核人员成绩及排名,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5、考核结果运用。引才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意向人选;意向人选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考核测评成绩相同的,评委组织加试,择优等额确定意向人选;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意向人选,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不能确定为意向人选;引才岗位意向人选自动放弃的,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引才意向性人选确定后,按程序组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工作。

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及《2025年攀枝花市市级事业单位春季引才公告》要求执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其他事宜

(一)报考者应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报考者需保证通讯畅通、信息准确、准时到场。通讯信息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接收相关信息或未能正常完成考核程序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所有考核环节相关公告,将在攀西人才网发布,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四)考核招聘咨询电话:0812—3111735(攀枝花市司法局人事警务科),监督电话:0812—3311720(攀枝花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以上公告事宜,请报考者知悉。

 

攀枝花市司法局

2025年4月14日

 

原文标题:攀枝花市司法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春季人才引进资格复审及考核工作公告

文章链接:https://www.pxrc.com.cn/article/234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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