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5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事业单位博士研究生公开考核招聘3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测院)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中测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二类科研事业单位,是集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第三方检测与校准机构、测试技术与标准研究机构三位一体的国家级综合性研究院。除开展计量科学及应用技术研究外,中测院面向全社会企事业单位开展计量检定校准、产品检验检测、工程测试与评价等,为企业保障和提升产品质量以及技术创新提供技术服务;受政府委托承担计量检定、计量比对、产品抽检、型式评价等法制计量工作,为政府履行监管职能、依法科学行政提供技术支撑。中测院下设力学研究所、流量研究所、电子研究所、化学研究所、声学研究所、辐射研究所、光学研究所、机械研究所、生物研究所9个专业研究所;拥有国家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成都)、国家传感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个国家级产品质检中心;主办中文核心期刊《中国测试》。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
招聘名额:3名。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岗位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应聘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应聘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应聘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应聘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合应聘条件者,请勿应聘,否则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四川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应聘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4月25日至5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玉双路10号中测院综合楼人事处403室。
3.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应聘者须携带以下材料交由中测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
1.《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
3.有效的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国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取得面试资格,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报名资料造成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三)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汇报和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准时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根据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本次考核招聘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确定为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确定为体检人员。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中测院网站上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1.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对于怀孕报考者参加体检的,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规定执行。
2.体检由中测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按规定提出复检申请1次。由中测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招聘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
中测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个人诚信、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或通过考察的人员在公示期间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中测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或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因拟聘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方式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通知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在考核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确保考核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特别提示
1.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2.本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8-84403905、84403676(中测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84403367(中测院机关纪委)。
九、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中测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
2025年4月24日
原文标题: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文章链接: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61-92EEAD154AB09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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