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5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2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眉山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招考录用”栏目http://www.ms.gov.cn/zfxxgk/fdzdgknr/zkly.htm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眉山市学生资助和学校后勤事务中心系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学生资助和学校后勤指导工作。督促指导学前教育保教费减免工作。督促指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指导高中阶段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协调指导大中专学校学生助学贷款工作。督促指导全市学校资助育人工作。负责全市学校后勤和勤工俭学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协调学生装、教育保险、学生饮用奶和教辅材料等涉教企业与学校后勤的关系。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考核招聘,招聘名额为2名,具体岗位详见《2025年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
三、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
本次考核招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5年5月7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考核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报名起止时间: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6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下载《2025年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至邮箱(315055264@qq.com)。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附件主题命名格式为:考核招聘+岗位代码+姓名。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
1.资格初审。考生可于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6日通过电子邮箱或电话咨询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携带《报名登记表》2份(贴上1寸免冠照片)、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学历验证报告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到场。其中,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资格。
(四)考核。对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成绩设最低分数线,考核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核方式、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另行通知)。考核成绩由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在眉山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五)体检。根据岗位招聘名额和考核成绩,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拟聘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六)综合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进入综合考察环节。综合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拟聘人选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现实表现进行综合了解,对其档案进一步核实。拟聘人选须配合考察部门(单位),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拒不按要求配合考察的拟聘人选,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025年应届毕业生于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因自愿放弃综合考察或综合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和综合考察事宜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聘用。综合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面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人选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经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经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办理调(流)动。
五、纪律与监督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在公开考核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且记录期限为5年或长期的报考人员,将纳入云贵川渝四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作为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的重要参考。
六、本公告由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七、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28-38195246。
监督电话: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党建办,联系电话028-38195388。市纪委派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28-38032615。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5月7日
原文标题: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5年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链接:https://www.ms.gov.cn/info/6611/11851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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