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实训实验和辅导员岗位人员。本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外招聘,被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无事业单位编制,实行人事代理(人事代理人员的档案放人才交流中心,其薪酬待遇等按编制内人员等同执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要求
本次招聘名额共计3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
二、应聘条件
(一)岗位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2.熟悉所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能胜任所在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3.满足岗位所需要的学科(或专业、研究方向)、学历学位及技能等要求;
4.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5.符合报考岗位学科专业要求;
6.学历学位要求:2020年7月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7.除岗位编码为JC201901、JC201902、WY201903、SZ201901、XG201901、XG201902、FJ201901此7类岗位,其余岗位均要求有1年及以上专业相关工作经历(报考者以提供的社保缴费记录为依据)。
(二)岗位具体条件和要求见附件。
三、应聘办法
应聘考生须登陆学校官网(http://www.cdtc.edu.cn),通过学校人才招聘通道报名、查询报考状态、考试时间地点等通知、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网上资格初审合格后,报名状态会显示通过,考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考试安排、成绩及拟录结果均在学校官网发布,不另行通知。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0日9:00至7月12日15:00。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博士研究生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报考者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硕士研究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应聘者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博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职称者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应不予录用。
要求有1年及以上专业相关工作经历的岗位,报考者工作年限为满2年但不到3年,总成绩加1分;报考者工作年限为3年及以上,总成绩加2分。
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2:1。招聘岗位笔试有效报考人数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博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职称报名者,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共1科,包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高等职业教育政策及理论内容。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范围。教育学占30%,教育心理学占30%,高等职业教育政策及理论占20%,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各占10%。
3.笔试时间及地点。定于2019年7月15日(星期一)上午在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未达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
(二)面试资格审查
2019年7月17日前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成绩,同时电话通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7月18日—19日(两天)。应聘者不能按要求提供审查材料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材料:
(1)《报考信息表》1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和《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4)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具有职称证书、技能资格证书、外语水平或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证明、代表性成果证明等材料。
(6)工作年限证明,以提供就职单位社保缴交证明为准(可在社保缴交机构官网或业务办理大厅柜台机上打印)。
其中(1)-(3)项为必备材料,岗位条件有其他要求的根据附件提供(4)-(6)项材料。
若应聘考生本人因故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代理人(须出示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带齐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核。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学校网站通知。
面试内容:专业技术、实训实验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综合面试方式,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和综合能力;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方式,考察考生辅导员岗位能否适应及综合能力。
五、确定拟录人选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录人选。
六、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见学校人网站通知。拟录人员需在指定时间前往指定医院体检,未在通知时间内体检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可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额依次递补考生体检。
七、公示
体检结束后公示招聘结果,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学校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等手续。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放弃资格。若人事档案经审查发现有违纪、违法等行为的,解除劳动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九、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28-87843597(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监督电话:028-87843483(成 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纪委办监察处)
附件: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7月非事业单位编制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