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5上半年宜宾市珙县事业单位(卫生、教育类)招聘体检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四川省宜宾市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卫生、教育类)公告》规定,现将我县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卫生、教育类)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珙县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卫生、教育类)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办理体检手续
进入体检的考生务必于2025年6月25日(星期三)下午15:00至17:30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珙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珙县巡场镇滨河路与经二路交叉口、珙县人社环保气象业务大楼四楼402办公室)办理体检手续。其中: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后,再安排体检。
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时办理体检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体检时间及安排
具体安排见《体检通知书》。
四、体检标准
(一)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三)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注意事项
(一)参检考生须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参检考生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体检通知书》、签字笔1支、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1张)。(注:体检费用为400元左右,实际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费用自理。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免收体检费。)
(三)参检考生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
(四)参检考生务必按照上述体检标准做好相应的体检准备。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不得佩戴隐形眼镜,近视的考生可以佩戴适合的框架眼镜参加体检。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请佩戴助听器。
(五)生理期的考生,体检当日应主动向领队说明,备注生理期结束时间,并申请项目缓检。
(六)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心脏杂音、心电图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按规定安排当日当场复检。
(七)参检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六、咨询电话
0831-4318967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7日
原文标题:珙县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卫生、教育类)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a08c642d-ceee-4366-90dc-d982b261b0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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