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0泸州市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招聘补充公告。泸州市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招聘。2020泸州市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招聘补充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网获取。泸州分校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华润万象汇1号楼空中商铺3单元7层(攀枝花银行楼上);电话:13281873658(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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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泸州市财政信息管理中心、泸州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按照2020年11月19日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20年度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的公告》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就有关事项作补充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泸州市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拟占编聘用管理岗位工作人员5名,分别为:泸州市财政信息管理中心(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名、泸州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名、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名。具体详见《2020年度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符合《目录》确定条件的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服从单位岗位安排和调配。
3.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2020年度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中要求的报考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学位以学位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资格审查通过或取消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5.年龄:30周岁及以下。出生日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引进程序
(一)宣传启动。11月19日起,通过整合自媒体、高校资源等渠道,形成线上、线下传播矩阵,全方位、多维度开展宣传;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班级QQ群向目标人群完成精准推送。可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lzsrsks.com/)、川南人才网(http://www.rc168.com/)等网站,详见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20年度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的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自《2020年度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18:30止。
2.报名方式
(1)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lzsrsks.com/)、川南人才网(http://www.rc168.com/)等网站公布的《2020年度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中招聘单位的联系方式,将报名材料扫描后投递至招聘单位联系人邮箱(邮箱主题格式为:姓名+报考单位+专业〈如:李四+泸州市财政信息管理中心+会计学专业〉)。
(2)到泸州市财政局现场报名提供资料。时间:12月31日(含)前每个工作日9:00-12:00、14:30-18:30,地点: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47号泸州市财政局709办公室,联系人:李练、范小艳(0830-2288095、0830-2294754)、杨瑶瑶(0830-2364165)。
(3)12月20日(含)前登陆http://lzrs.renruihr.com,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已填写信息并扫描上传报名资料者,视同为已报名。
(4)参加2020年11月30日-12月1日在成都、重庆举办的现场招聘会,现场报名提供资料者,视同为已报名。
3.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1)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实践经历、个人业绩等信息,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相关任职证明材料);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温馨提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就业推荐表,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彩色免冠证件照(现场报名的,提供1寸免冠证件照2张)
(4)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的,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5)报名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6)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