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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仁和区2019年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4人

2019-08-08  |  来源: 攀枝花人民政府

【导读】“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人的公告,报名时间为2019821日—823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网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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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755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724号)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攀枝花市乡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攀委办发〔201710号)文件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crenhe.gov.cn/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anzhihua.gov.cn/上发布):

一、考核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考核招聘范围:此次考核招聘面向服务期满2年的(截止2019731日),通过团省委统一招募并分配到仁和区的,历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821日以后出生);

3.热爱基层工作,善于联系服务群众,吃苦耐劳,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曾被劳动教养的,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2.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或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821日—823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仁和区人社局506

4.报名所需资料:身份证、历年服务协议、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单位开具的服务经历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志愿服务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蓝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档1份,纸质档一式2份)。

(二)资格审查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团区委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三)综合面试

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面试形式为相关知识现场答辩,考查内容主要为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岗位适应能力以及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等多个方面。同时对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面试时间、地点由考聘工作组另行通知。

(四)体检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团区委牵头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政审,政审工作在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团区委和聘用单位组织实施。政审内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六)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在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1.体检合格并通过政审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根据聘用人员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聘用单位。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招聘到乡镇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招聘对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0812-2900790

政策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2910192


附件:1.攀枝花仁和区2019年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攀枝花市仁和区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1

攀枝花市仁和区2019年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项目人员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序号

考聘单位

考聘对象及范围

考聘

名额

备注

1

仁和区乡镇事业单位(仁和镇1人,前进镇1人,总发乡1人,福田镇1人)

面向服务期满2年的(截止2019年7月31日),通过团省委统一招募并分配到仁和区的,历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4

根据考生专业、特长及各岗位需求统筹安排。(招聘到乡镇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附件2

攀枝花市仁和区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出生地


现户口所在地


政治面貌


入党(团)

时间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毕业证书

编号


所学学科


所学专业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签订服务协议时间


现工作所在地


服务年限


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及邮编


个人简历





填表说明


1.“姓名”:填写本人档案中一贯使用的姓名,少数民族的姓名用字要固定。

2.“出生年月”:按公历填写。

3.“民族”:用全称,如“维吾尔族”、“哈尼族”。

4.“健康状况”:根据本人身体情况分别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弱”;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5.“籍贯”:按现行政区划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

6.“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本人出生的地方。

7.“政治面貌”:按“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群众”填写。

8.“所学专业”:填写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专业。

9.“所学学科”: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文学”、 “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填写。

10. “学历”:按“中专毕业”、“大专毕业”、“大学本科毕业”、“大学普通班毕业”、“第二学士学位班毕业”、“研究生班毕业”、“未获硕士学位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毕业”、“未获博士学位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自学考试大专”、“自学考试本科”;“电大专科毕业”、“电大本科毕业”、“函大专科毕业”、“函大本科毕业”、“夜大专科毕业”、“夜大本科毕业”、“职大专科毕业”、“职大本科毕业”、“业大专科毕业”、“业大本科毕业”;“党校专科毕业”、“党校本科毕业”、“党校研究生班毕业”、“党校函授专科毕业”、“党校函授本科毕业”填写。

此栏填写本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具体说明如下:

凡具有列入省招委、省教育厅统一公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院校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均为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填写“中专毕业”;

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国民教育取得相应学历的,填写“大专毕业”、“大学本科毕业”、“第二学士学位班毕业”、“未获硕士学位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毕业”、“未获博士学位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党校通过全国教育统考招生录取的研究生,亦按此填写;

1996年1月1日前取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的,填写“研究生班毕业”;通过自学考试取得学历的,填写“自学考试大专”、“自学考试本科”;

在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院校取得学历的,分别填写“电大专科毕业”、“电大本科毕业”、“函大专科毕业”、“函大本科毕业”、“夜大专科毕业”、“夜大本科毕业”、“职大专科毕业”、“职大本科毕业”、“业大专科毕业”、“业大本科毕业”;

通过党校全日制教育取得学历的,填写“党校专科毕业”、“党校本科毕业”、“党校研究生班毕业”;通过党校函授教育取得学历的,填写“党校函授专科毕业”、“党校函授本科毕业”。在各级党校培训、进修一年半以下的,不作为学历填写。

11.“学位”:填写本人获得学位的具体名称,如“文学学士”、“理学硕士”等。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按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十一类。

12.“工作所在地”,填写工作所在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

13.“单位及职务”:填写现在工作单位及职务,如“仁和区团区委办公室主任”“仁和区团区委办公室工作人员”等。

14.“职称”:填写本人已评定职称。

15.“拟聘岗位”:填拟参加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名称。

16.“家庭主要成员及其工作单位、职务”:填写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况(包括养子女、被抚养人、赡养人、被赡养人)。

17.“服务期间各年度考核情况”:按“优秀”、“合格”、“不合格”填写;以志愿服务证上的考核时间及结果为准;填写格式为:2018.08—2019.02,考核结果为XX。

18.“主要工作业绩”:由本人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