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5凉山州宁南县引进人才(第一批)考核通知。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千名英才·智汇凉山”行动2025年第一批引才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及补充公告要求,结合宁南县实际,现对宁南县2025年第一批引进人才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本公告在宁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ingnan.gov.cn]上发布):
一、引进对象
符合“公告”及补充公告报考条件并通过报名初审的考生。
二、考核方式
结合宁南县实际和岗位需要,此次引进人才决定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2025年8月23日在宁南县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医务人员岗位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
3.其他事宜。考生在2025年8月22日到宁南县现场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地点宁南县相关单位将电话通知考生)。
4.笔试成绩。笔试结束5日内,笔试成绩在宁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招考”栏公布。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医务人员岗位笔试成绩=《卫生公共基础知识》×100%,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综合能力测试》×50%。考生笔试成绩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指本次实际参加笔试考生的平均分,计算时不含零分及以下分数、人数。
5.其他事宜。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相关规定,参考考生需缴纳50元笔试考务费。考生需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确定进面人员。在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进面人员,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面人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面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分数相同的,全部确定为进面人员。实际进面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则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3.资格复审。2025年8月29日(8:30—17:30)在报考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千名英才·智汇凉山”行动2025年第一批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2)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应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出国留学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认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根据报考岗位条件要求,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审核原件、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贯穿考核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责任自负。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4.面试时间和地点。2025年8月30日在宁南县进行面试。具体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5.面试成绩。面试结束5日内,面试成绩及排名、拟体检人员名单在宁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招考”栏公布。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由此出现该岗位拟体检人员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6.其他事宜。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相关规定,进面考生在资格复审时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进行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三、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由宁南县人才引进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决定。
(二)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引进人才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复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符合部分项目推迟体检的考生,由体检医院决定延迟体检的项目。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体检不合格或毒检阳性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特别提示
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若联系方式变更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聘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或考生未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上述环节,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宁南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0834-4591693
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4572217
监督电话:宁南县纪委监委 0834-4573474
中共宁南县委组织部 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4日
原文标题:中共宁南县委组织部 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第一批引进人才的通知
文章链接:http://www.ningnan.gov.cn/zfxxgk_31568/zfxxgknr/rszk/202508/t20250804_28643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