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0下半年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招聘笔试成绩排名及资格复审的公告。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招聘笔试成绩排名,2020下半年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招聘笔试成绩排名及资格复审的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网获取。四川金标尺教育(总部)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五段87号金标尺学校( 地铁2号线,6号线牛王庙站G出口旁);电话:028-87055580、17708167547(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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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岗位排名予以公告,并将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和面试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情况
见附件1。
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见附件2。
三、面试资格审查安排
(一)审查时间。2021年1月17日(星期日)。审查工作分上、下午进行。
1.上午(9:00—12:00)。审查单位: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省草原科学研究院、省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 、省林业中心医院。
2.下午(13:00—17:00)。审查单位: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省林业和草原机关幼儿园、省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二)审查地点。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1号楼6楼会议室。
四、资格审查必带的材料
(一)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按本公告要求,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1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和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各1份。
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④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
⑤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
(二)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四)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五)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后,由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发给其面试通知书。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在面试资格审查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当天入场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本人防疫健康码显示为绿码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场地。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二)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提供截至面试资格审查当天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四)面试资格审查全过程中,因体温异常、咳嗽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面试资格审查,次日内出具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五)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当天无法到达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考生应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28-83222611(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
1.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12月公招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2.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12月公招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月6日
原文标题: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12月公招笔试总成绩和岗位排名及面试资格审查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62-AF8F47A078034A2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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