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引进)招聘补充公告,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引进)招聘。2021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引进)招聘补充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网获取。
为做好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下属事业单位泸州市企业服务中心、泸州市工业技工学校引进返乡优秀人才工作,按照2021年2月2日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21年度泸州市返乡优秀人才需求目录>的公告》要求(以下简称《目录》),结合工作实际,就有关事项作补充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下属事业单位拟占编聘用工作人员5名,分别为:泸州市企业服务中心(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泸州市工业技工学校(全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详见《2021年度泸州市返乡优秀人才需求目录》。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符合《目录》相应岗位条件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泸州市范围内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外)。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2021年度泸州市返乡优秀人才需求目录》中要求的报考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学位以学位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资格审查通过或取消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4.年龄:符合《目录》确定的年龄条件。出生日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截至2021年2月26日(报名截止时间)。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6.《目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引进原则
本次返乡优秀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公平、双向选择、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四、引进程序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根据2月26日及以前报名人员在《目录》中公布的网络报名邮箱,或2月22日在中国酒城国际人才港现场招聘会提交的报名资料,招聘单位对照引进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逐一电话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初审情况(未收到初审结果通知的报名人员请于2021年3月19日前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
2.现场资格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携带《目录》报名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时间:2021年3月26日(9:00-12:00;14:30-18:00),地点: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8号(泸州日报社公交车站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3楼人事科,联系人及电话:詹远波、0830-3193150。
现场资格确认所需材料要求(2月22日在中国酒城国际人才港现场招聘会已提交复印件资料的可不再提供):
(1)报名表(《目录》附件2,A4纸双面打印,并务必亲笔签名,否则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
(2)1寸免冠证件照2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温馨提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须联系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报考人员如系泸州市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审查意见(模板参看《目录》附件3)。
(5)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