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4月西南石油大学辅导员招聘30人。报名时间:2021年3月30日9:00至4月8日17∶00。西南石油大学辅导员招聘,2021年4月西南石油大学辅导员招聘。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网获取。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西南石油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30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下同]和西南石油大学网站[www.swpu.edu.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西南石油大学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成都校区)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 (南充校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油院路二段1号(原油院路30号) |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和创新、国际交流合作 |
西南石油大学是新中国创建的第二所石油本科院校,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高等学校。2013年,学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成为入选该工程的100所高校之一。2017年9月,入选为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经过60多年的建设,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石油天然气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大学,石油主干学科专业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学校现有19个教学学院(部)、1个工程训练中心。学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教育、艺术8个学科门类,本科具有招生资格专业75个(其中2019年本科招生专业69个),有8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16个四川省特色专业,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和11个四川省本科人才培养基地。有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9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学科,8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学科,12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包括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工商管理硕士、翻译硕士、工程管理、法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应用统计硕士)和8个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1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3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省级教学团队7个。有校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团队97个,其中: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支持创新团队(含培育)2个,四川省“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资助计划”资助创新团队14个,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团队1个,四川省“省属高校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资助创新团队18个,西南石油大学青年科技创新团队(含培育)62个。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一级学科在国家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被评为A+,排名全国第一,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2005年评为“全国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在校学生38606人(含非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统招博士研究生),其中普通本科生30829人,统招硕士研究生6301人,博士研究生963人,学历外国留学生513人。另外有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1287人。(学生数据来源于2020年《高等教育统计调查表》)
其他相关详细情况可在西南石油大学网站上查阅。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西南石油大学2021年4月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1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本次招聘的范围。
报名时西南石油大学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 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3、通过本次公招考试专职辅导员岗位聘用人员来校报到后,从签订聘用时间起,须全职在我校辅导员岗位上工作满8年。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3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