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2016年公开选调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崇州市2016年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乡镇机关公务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公开选调。
二、选调名额及职位
选调名额为10名。具体名额分配及职位要求详见附件1《2016年崇州市公开选调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选调职位表》)。
三、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四川省内各级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崇州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除外。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即2016年8月19日及以前进入公务员<参公人员>队伍);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8月19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方能报名。
(三)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6年 8月19日至
资格审查:
网上缴费:2016年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注册。报考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网络审查和缴纳笔试考务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在网上选择报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崇州市2016年公开选调乡镇机关公务员考试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隐瞒有关情况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选调资格。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选调报名信息表》后的1-2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
4.确认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于
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5.开考比例
本次选调计划数与笔试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崇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相应调减选调计划数。
选调计划数的调减情况将于
6.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并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公告”、“选调职位表”等,了解选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报考。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是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报考者参与选调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在公开选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因联系电话有误、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以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文字写作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对策申论》。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事项同时于
(二)资格复审。
崇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原则上按照选调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于
2.资格复审地点:四川省崇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崇州市永康东路385号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内,联系电话:028-82218767、82201790)。
3.资格复审需提交资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崇州市公开选调乡镇机关公务员考试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②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③单位证明材料(内容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现任职务<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考生应提供任职证明文件>、是否同意报考等,证明材料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及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加盖印章)。
资格复审合格者办理面试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须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崇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将通过成都市人事考试网、崇州市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上网查看相关公告。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按上述要求进行。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相关要求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对策申论》×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 面试总成绩×50%
六、体检
面试后,根据选调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体检由崇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项目、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选调缺额,经崇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一)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崇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察,并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等原因出现的选调缺额,不再递补。
(二)公示:崇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崇州市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上报审批及办理调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经我市审定并报成都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岗位分配:选调人员的具体岗位分配由崇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分配。
八、其他事项
此次公开选调的乡镇机关工作人员在崇州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九、纪律监督
此次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由中共崇州市纪委(崇州市监察局)全程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8-82203333。
政策咨询电话:028-82218767。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中共崇州市委组织部
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