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6年8月公开选调(聘)参公人员
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涪城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涪城区编委会议精神,经涪城区人民政府同意,公开选调(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涪城政务网www.myfc.gov.cn发布)。
一、选调(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自荐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人社部门审核批准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聘)名额、职位
选调(聘)名额:1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7人;事业单位人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为科员,事业单位人员为九级职员。(公务员可报考参公和纯事业岗位,但不保留公务员身份;参公人员可报考纯事业岗位,但不保留参公身份)
三、选调(聘)对象
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为全国(涪城区除外)党政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事业单位为全国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在编在岗人员(学校、医院除外)。
四、选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相貌端庄。
3、热爱工作,遵纪守法。
4、符合公务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5、选调(聘)后在涪城区最低服务期限5年。
6、我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二)其他条件
年龄计算方式: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1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0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见岗位需求表。
五、自荐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10日至2016 年8月30日(工作日9:00-17:00)。
(二)报名地点: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绵阳市文庙街8号 区政府五楼510办公室 联系电话:0816-2263419)
(三)报名为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报名者需填写《绵阳市涪城区公开选调(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网上报名请将信息传至邮箱 501696891@qq.com,请将所有的资料扫描打包发送,避免重复报名,仅提交报考信息表的不予审核)。
1、报考信息表;
2、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明;
2、毕业证、学位证;
3、本人自荐书一份(可附本人在工作领域取得的调研成果、发表的交流文章等);
网上报名者需在面试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
六、资格审核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9月中旬在涪城政务网www.myfc.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以及考试相关事宜。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核。笔试成绩只作为其进入面试的资格,进入面试后,笔试成绩作废。由面试评委根据考生的表现,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由用人单位通过组织谈话、加试等方式对进入考核的人选进行考核排序。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1:3,不能达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予以取消,不再公告。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见9月中旬公告。
3、笔试总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不作四舍五入处理。
4、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应用与写作,法律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教材。
(二)面试
1、面试组织: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方式: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
3、面试人员确定: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为: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5及以下的,全部进入面试;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6—1:10的,增加一名进入面试;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11—1:15的,增加二名进入面试;依次类推。被增加的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有相同的,则一并进入。
根据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费80元。
(三)考核
由面试评委根据考生的面试表现,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程序的人选,由用人单位通过对进入考核程序的人选根据单位拟安排的岗位进行组织谈话、加试等方式对进入考核程序的人选进行考核排序。
八、考察
由人社、纪检、用人单位组成联合考察组,根据考核排序依次等额到考生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民服务意识和廉洁行政能力等方面的内容。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依确定的考核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九、体检
经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确定,体检费自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调动(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社局调阅人事档案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十一、选调(聘)纪律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选调(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选调(聘)资格,已经被录取(聘用)的予以辞退(解聘)。
(二)从事选调(聘)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三)整个选调(聘)工作过程,在区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实施。
十二、本公告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1、绵阳市涪城区公开选调(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绵阳市涪城区公开选调(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