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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61人

2019-10-29  |  来源: 眉山人事考试网

【导读】2019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61人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8日至11月7日。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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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眉山天府新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管委会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公布)。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共44个岗位,61个名额。具体选调岗位及名额详见《2019年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管委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选调对象

全省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简称“参公管理人员”)及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选调对象要求详见《岗位表》。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不含专升本学历及非脱产期间取得的研究生学历)。

4.两年及以上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或事业人员工作经历。

5.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与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相符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符合具体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选调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岗位表》中选

调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3),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选择。

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学科或专业”(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本次选调年龄、工作经历等的时间计算均截至2019年10月28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4.尚在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尚在试用期内或已满试用期但未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的。

7.未满国家、省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28日至11月7日。

2.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

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如实、规范、完整填写《2019年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管委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并发送至电子邮箱243046031@qq.com。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每名报考人

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因《报名信息表》所填电话错误、关机、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初审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由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初审结果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公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选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名(选调)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笔试

1.笔试分值

本次选调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及之后其他选调环节。

2.开考比例

选调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为3:1。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放宽至2:1。仍未达到2:1的,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选调岗位计划。岗位调减及取消公告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公布。

3.准考证领取

笔试试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准考证在笔试前由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电话通知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排名公告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比例

笔试结束后,由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按照选调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放宽比例)。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公告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公布。

2.资格复审要求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照面试资格复审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编制所在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

(3)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或事业人员工作年限证明原件(由所在地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4)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由编制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身份的考生提供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由所在地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或人社部门签字核实并加盖公章);事业人员身份的考生提供编制证明原件(注明单位性质,本人是否在编在岗,由所在地编办盖章);

选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编制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选调岗位要求的必要、优先或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由编制所在单位签字核实并加盖公章)。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环节;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其他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五)面试

1.面试分值

本次选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察及之后其他选调环节。

2.面试组织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由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及人员以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通知为准。

3.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及排名公告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公布。

(六)考察

1.考察对象

根据选调岗位及最终选调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加试后确定名次)。考察对象以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电话通知为准。

经考察出现考察对象不符合相应岗位要求或不能办理调动手续的情况,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在该岗位其他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考察人员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2.实地考察

考察工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在核实考察对象身份的基础上,如实写出考察报告。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对象、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www.msrsks.com.cn)上公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在该岗位未进入考察环节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按照本公告规定进行考察及体检。

(八)党工委讨论

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

(九)公示和调动

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对拟选调人员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对公示和调动程序中产生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眉山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举报。

(二)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36051813(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监督电话:028-36554444(眉山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附件:1.2019年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管委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2.2019年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管委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

          4.眉山天府新区简介

 

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