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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成都市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体检及考察公告

2023-04-25  |  来源: 蓉城先锋

【导读】2023成都市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体检及考察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四川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成都市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按照《公告》规定,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共131名。请考生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点击左侧“成绩查询”专栏,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查询有关情况。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安排

体检工作定于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在成都市组织实施。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按公告要求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近期(6个月内)二寸免冠彩色(蓝底)证件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及黑色签字笔于体检当日早上6:30前到达成都天府国际金融中心(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7号楼东广场集合,6:30准时开始检录、编组,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地点。

考生未在检录工作结束前按时到达指定集合地点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纪律要求

考生须遵守以下体检纪律要求,一经发现违反有关规定的则按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并取消考生的体检及录用资格。

(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体检、请人代检。

(二)参检考生必须全程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考生集合后,按要求上交随身携带的全部通信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生家属及其他人员请勿陪检、跟随。

(三)考生体检时请记住自己的编号,体检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父母姓名等信息,不得与外界联系。

(四)体检中考生要服从安排,紧跟引检人员。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如主检医生认为需要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六)体检结果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具有公务员录用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的结论为准,其他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五、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费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统一结算,考生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二)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体检须全程佩戴口罩。

(三)体检前三天正常饮食,避免高蛋白、辛辣、刺激的食物,保证充足睡眠,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空腹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至12小时。

(四)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各类装饰品以及印花类衣物,女士请勿穿连衣裙及连裤袜。

(五)请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自行配备适合的助听装置;患有近视的考生请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六)女性受检者在生理期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具体由体检机构统一安排;怀孕或疑似怀孕的女性,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胸片等放射性检查。

(七)请考生本人逐项如实填写《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填齐,不能遗漏,填写既往明确诊断的病史或者手术史,手术史需注明手术名称和时间及术后病理结果。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六、复检及递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向体检实施机关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对于本人提出复检申请并符合复检条件的考生,由体检实施机关统一安排复检,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或提出了复检申请但未按时参加复检的考生,视为认同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有关情况届时另行通知。

七、考察及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在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蓉城先锋”网站(http://www.cd12371.com)、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cdhrss.chengdu.gov.cn/)、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已公示的选调职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认真填写《成都市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并于4月25日(星期二)上午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dgwyc2020@vip.163.com。

(二)进入体检环节考生需于体检当日携带“三方就业协议”(一式三份),并与我部签订协议。

(三)请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联系电话:028-61889406、028-61889407。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2023年4月23日

 

原文标题:成都市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体检、考察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cd12371.com/info/2023/126586.html?cid=4

 

附件:

成都市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信息采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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