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
2017年公开考调机关服务中心事业管理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州公开考调事业管理人员2名。
一、考调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坚持公开、民主、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考调名额及岗位
拟考调州委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事业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
三、考调对象
全州17县(市)符合考调条件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干部(不含参公管理人员)。
四、考调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甘于奉献。
2.爱岗敬业,工作能力强。
3.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 8月24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第一书记参加考调的,仍要继续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直至任期结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2.有涉法涉案情形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处于任职试用期的。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告方式
考调工作人员公告、各阶段成绩、拟调动人员公示通过凉山州人事考试网发布。
六、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7年8月24日8:30至18:00报考者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州委办公室人事科报名(州委综合楼312室),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1.公开考调事业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贴上近期免冠照)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
5.编制卡复印件(需原件保管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任职或职称文件复印件(需原件保管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人员提供)。
6.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证明。
7.事业人员自愿低聘的承诺。
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名额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州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最低不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依次削减或取消考调岗位。
(二)考试
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2017年8月28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8月27日16:00时至18:00时到州委办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考调名额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调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按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试用
体检合格者,按照考调名额等额进入试用,试用期3个月。
(五)考察
试用合格,由州委办公室对试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调动
考察结束,将考察合格者作为拟调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考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考调工作任何环节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咨询电话:3865340
监督电话:3865879
附件:2017年公开考调机关服务中心事业管理人员报告登记表.doc
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