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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宜宾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康复医院招聘15人

2022-06-16  |  来源: 宜宾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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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宜宾市康复医院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宜宾市康复医院为宜宾市民政局直属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集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宜宾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宜宾市优抚医院为一体,是国家“三级甲等”医院、国家卒中中心,川北医学院、成都医学院、宜宾学院、宜宾卫生学校实习基地,宜宾市精神卫生防治培训基地、川北医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岗位条件要求的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经核实可延迟)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宜宾市民政局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年龄、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时间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岗位表》(附件1)。

四、开考比例

各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具体详见《岗位表》)。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的,调减相应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调剂。有关情况将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公告。

五、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仅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地址:“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

网络报名时间:2022年6月27日10:00至2022年7月1日17:00截止。

(一)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报考人员访问考试报名界面,按提示用本人有效身份证通过注册登录后找到本次招聘报考页面,如实、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同时按要求上传JPG格式(15-30kb)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彩色黑白均可,照片须清晰。上传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以便单位了解报考人员基本情况,网上填报信息不作为现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和其它相关制度规定或同时报考多岗位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自负。对虚假、恶意进行报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网上审查。网上审查只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规范、信息填写是否完整等进行审查(下同),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网上审查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审查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审查工作由宜宾市民政局具体负责。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宜宾市民政局咨询。2022年7月1日17:00网络报名截止后,若考生的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均不能进行修改或重新上传,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此次招考不收取报名费,网上审查通过者视为有效报考人员。

(二)打印报名信息表

考生须在填报信息并网上审查通过后及时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按网络提示打印《宜宾市民政局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信息表》的,后果自负。

(三)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2年7月13日10:00至7月15日期间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心理素质测评》《公共知识》《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其中:

1)《心理素质测评》《公共知识》是所有岗位必考科目。

2)《专业科目》分类设置,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表》。

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公布在宜宾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三江人才网资料下载栏里。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7月16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政策性加分

按照《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宜人社发〔2011〕110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青联发〔2021〕28号)等政策规定,符合国家、省政策规定报考事业单位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6分。

符合《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考生,务必于2022年7月7日至7月8日的工作时间内将以下材料递交到宜宾市民政局人事科。经宜宾市民政局初审后报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符合政策拟加分考生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及时公示,请考生注意查询。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名信息表》、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见附件2)、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报名信息表》和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在本次报考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含享受定向招考、考核招聘等相关政策)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重复享受加分政策。

四川人事招聘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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