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5南充市嘉陵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考核招聘23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考核招聘一批优秀人才建设现代化宜居新嘉陵。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就南充市嘉陵区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计划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优秀人才2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南充市嘉陵区2025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需求信息表》(以下简称《需求表》,详见附件1)。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完全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才。
(一)报考者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表述分别相符(“专业条件”是指具体专业的名称或学科类别,非门类类别)。对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学科类别的,参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zsml/zyfx_search.jsp)执行。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报考者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4.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9.南充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7月29日(上午8:30-11:30,15:00-18:30)。
(2)地点: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建业路18号,联系人:杜长操,联系电话:0817-3733692。
(3)需提供的资料:
①《南充市嘉陵区2025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2份(双面打印);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1张;
④本人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1份。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须由报考者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留学所学专业的认定材料,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由报考者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⑤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25日18:30截止。
(2)报名二维码:
(3)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通过网络方式报名的,须于2025年7月26日至2025年7月27日(上午8:30-11:30,15:00-18:30)持现场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到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建业路18号,联系人:杜长操,联系电话:0817-3733692),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岗)位。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未按公告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应聘资格,且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的,或者发现其在考核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取消参考资格或者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考核
1.开考比例
考核招聘开考比例为3: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低于3:1,但招聘岗位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由单位申请,经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卫健局、区人社局审核同意,可调减到2:1,若仍未达到,则取消该岗位考核计划。若因岗位取消,按照自愿的原则,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以调剂到本次招聘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考试方式
如某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下同)与该招聘岗位名额超过20:1比例的,则先采取笔试的办法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只作为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的依据。如某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低于或等于20:1比例的,则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嘉陵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登录查询。
3.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考试通知书》。考试当日,考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和《考试通知书》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4.考试成绩
考试(面试)成绩为100分,考试成绩一律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报考者的考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考试成绩排名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嘉陵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最后一名入围体检人员考核成绩出现并列影响取舍时,则通过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加试工作由中共南充市嘉陵区委组织部、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2.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在嘉陵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招考录用专栏上公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体检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和《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责任自负。
4.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1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小组采取多种形式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而产生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嘉陵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招考录用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暂缓聘用,经查实不符合考聘条件的不予聘用。
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按规定递补。
(七)特别提示
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政策待遇
事业单位所有岗位均属编制内引进,在嘉陵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考核招聘的卫生人才,符合条件的提供一次性补贴、入住人才公寓、子女入学等相关待遇,具体内容和待遇标准以区委、区政府和行业部门的相关文件为准。
五、纪律与监督
考核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选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南充市嘉陵区委组织部、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市嘉陵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7-3617268
监督电话:0817-3633162
中共南充市嘉陵区委组织部 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嘉陵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16日
原文标题:南充市嘉陵区2025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文章链接: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104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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