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非在编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年龄40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即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未满41周岁);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近3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4.因过失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未满3年的;
5.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聘用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7月27日(2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为宜宾市翠屏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宜宾市人民路185号工人文化宫大门内左侧)。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填写报名表(附件2),交近期免冠照片2张(1寸)。
4.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进入考试。
5.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与地点:报考人员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于2021年7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在宜宾市翠屏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宜宾市人民路185号工人文化宫大门内左侧)领取。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实行闭卷理论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时事政治等应知应会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测试报考者认识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予以公布,体检时间、地点电话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