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宜宾屏山县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7人。报名时间:10月11日至10月13日。宜宾屏山县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2021年宜宾屏山县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的需求,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推动社区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根据《宜宾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选任和招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7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政治素质好,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5. 品行端正、处事公道、身体健康,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6.符合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18至35周岁”指1986年10月9日至2003年10月9日期间出生的人员,“18至50周岁”指1971年10月9日至2003年10月9日期间出生的人员,“18至60周岁”指1961年10月9日至2003年10月9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屏山县在编在岗的社区专职工作者;
7.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人员。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的职数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未达到比例的,按照招考比例调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公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0月11日至10月1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2.报名方式:通过“中国三江人才网”发布招考公告,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不收取笔试和面试考务费。
3.报名地点:屏山县老干部活动中心302办公室(鸿正国际1栋20号3楼,屏山镇派出所旁)。
4.报名所需资料:①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2);②本人学历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符合岗位(一)报考条件的屏山镇社区综合网格员,需提供所在社区党组织出具的证明,并由镇党委主要负责人签署“情况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④近期红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⑤符合加分情形的证书、表彰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整个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6.准考证领取时间:10月1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实行理论考试,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掌握、运用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基本理论,开展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的综合能力。
2.加分情形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加分制,对获得助理社工师、社工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折合成绩分别加1分、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及国家部委表彰(表扬)的,笔试折合成绩加3分;受到市委、市政府及省级机关表彰(表扬)的,笔试折合成绩加2分;受到县委、县政府及市级机关表彰(表扬)的,笔试折合成绩加1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资格证书、表彰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未在报名结束前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3.笔试成绩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的岗位,该岗位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按有关通知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书,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若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实际参加面试且成绩有效的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学历层次由高到低及年龄由大到小确定体检人选。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予以公布。体检由县委组织部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的2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考单位成立考察组开展考察,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关于递补
在体检、考察、岗位选择和公示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和体检、考察未通过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
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公开招聘的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上岗后相关待遇按屏山县现行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标准执行。
(二)管理
公开招聘的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与社区所在乡镇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
六、相关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一)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招聘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前,均须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对体温异常考生开展复测,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本人防疫健康码显示为绿码者方可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近14天有省外旅居史的,需要持来(返)屏后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三)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候考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四)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因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上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5720646
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9日
附件1
原文标题:屏山县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文章链接:http://www.ybrc128.com/exam/20803/22130_1.html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