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2广安市广安区网格专职网格服务管理员招聘60人,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7月29日。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关于加强城市基层治理工作的要求,为广安区城区新增的60个网格补齐配强专职网格服务管理员(以下简称网格员),切实增强基层社会服务管理质量和水平,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考聘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职位及名额
专职网格服务管理员60名,其中北辰街道5名,浓洄街道4名,万盛街道15名,广福街道12名,中桥街道18名,官盛镇官盛社区6名。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为人正直、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
2.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
3.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和智能手机,独立完成表格制作、文字编辑、APP软件运用、照片拍摄及编辑等工作;
4.常住广安区主城区一年以上,年龄18—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当月),身体健康,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含在职大专)。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聚众赌博,或利用宗派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社会正常秩序的;
3.违反相关规定和工作程序,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等群体性事件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和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长期外出、体弱多病或丧失行为能力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起至7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二)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考生持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街道网格化服务中心或官盛镇综治中心报名。报名时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进入下一环节。
(三)报名地点:全区共设立6个报名点,具体如下。
1.中桥街道网格化服务中心(广安区油房街168号中桥街道办事处3楼);
2.万盛街道网格化服务中心(广安区五福南路344号万盛街道办事处1楼);
3.广福街道网格化服务中心(广安区银顶街45号广福街道办事处2楼);
4.浓洄街道网格化服务中心(广安区洪州大道西段31号浓洄街道办事处4楼);
5.北辰街道网格化服务中心(广安区建设路26号北辰街道办事处3楼);
6.官盛镇综治中心(广安区官盛镇五方街1号官盛镇人民政府3楼)。
(四)报名时须提供材料
1.《广安区专职网格服务管理员报名表》(报名处现场填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公安部门出具带有本人照片并盖有户籍管理印章的证明)、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本人近期免冠2寸蓝底证件照(3张);
4.加分佐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五)资格审核
各街道(官盛镇)负责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报送区网格中心复审,复审通过的方可参加笔试考试。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如因报考人员错填电话、关闭电话、更改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能参加下一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2.笔试、面试工作由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组织开展,试题由区委政法委委托区外专业命题机构命制,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实行封闭式命题和印制试卷。
3.笔试内容主要为文字表达能力、电脑基础操作能力;面试内容主要为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4.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达到2:1时,组织笔试;如未达到2:1,报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相应缩减考聘名额,也可组织笔试;未参加笔试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5.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加分规定:取得助理、中级、高级社会工作者资格的,总成绩对应加2分、4分、6分,不累计加分;获得过中省市区党委政府表扬表彰的,总成绩对应加分10分、6分、4分、2分,获得多项荣誉的,只计单项最高分,不累计加分。申请加分应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便审查,逾期将不予受理。
7.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总成绩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聘名额,按照总成绩(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体检由区委政法委组织实施。体检须在领导小组指定的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
2.体检标准。体检项目由区委政法委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具体确定,标准参照上述文件执行。
3.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得到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进行体检。
5.体检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