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3雅安市芦山县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5人,报名时间:2023年8月9日-8月11日。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按照《四川省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精神、中共芦山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有关要求和《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健全芦山县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体系,及时补充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力量,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能,现就芦山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5名,其中,面向芦山县在职网格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定向招聘1名;面向雅安市户籍或已在雅安市范围内居住满1年及以上的常住人口在职、非在职人员招聘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芦山县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芦山县在职网格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雅安市户籍或已在雅安市范围内居住满1年及以上的常住人口(以户口本、户籍证明、居住证为准),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考。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将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报考条件
(一)定向招聘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3.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9日-2005年8月11日期间出生);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1980年8月9日-2005年8月11日期间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非定向招聘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3.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9日-2005年8月11日期间出生);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人员、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8月9日-2005年8月11日期间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芦山县社区专职工作者当前在岗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党纪或政务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解聘未满三年的人员;
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7.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
考生现场报名时间:8月9日-8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芦山县芦阳街道迎宾大道9号(中共芦山县委组织部408室)。
(二)报名资料和要求
1.《芦山县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信息表》1份;
2.本人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蓝底或红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雅安市外户籍的,需提供相应公安机关签字盖章认可的在雅安市范围内居住满1年及以上的暂住证(居住证),或工作单位签字认可的在雅安市范围内居住满1年及以上证明和1年及以上本人银行工资流水证明等;
5.报考定向岗位的芦山县在职网格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须提供招聘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年龄放宽到42周岁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须提供社工师等级证书。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同步提交加分材料:
6.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担任芦山县街道(乡镇)下辖社区居民小组长、社区所辖党组织负责人的,需提供街道(乡镇)盖章签字认可的任职1年及以上相关证明;
8.担任芦山县网格管理员、辅警、综合辅助执法人员的,需提供主管部门(中共芦山县委政法委、芦山县公安局、芦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盖章签字认可的任职1年及以上相关证明;
9.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需提供当地县项目办(团县委)盖章签字认可的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证明;“三支一扶”服务人员需提供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县人社局盖章认可的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证明;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需提供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等相关主管部门盖章签字认可的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证明;
10.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专业岗位等级证书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1.获得县级及以上综合类表彰的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材料。
2010年之前受表彰的,须提供省直机关及以上表彰,市(州)及以下党政机关按规定程序授予的表彰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010年及之后受表彰的,须提供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省直机关会同省人社厅的表彰(其中:川清联〔2010〕1号中列出的表彰项目及省委防邪办、省国安厅的表彰项目,可由主办单位单独授予)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018年及之后按《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相关规定表彰的,须提供表彰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报名人员填写内容和提交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于8月16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社会化考试”一栏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3年8月21日至8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芦山县芦阳街道迎宾大道9号(县委组织部408室)领取《准考证》,并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自备现金)。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单位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职位数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减少招聘职位,但最低不得低于2:1。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试成绩按以下办法计算:
笔试折合成绩=《综合知识》×60%+加分成绩
面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不指定参考资料。
2.笔试时间。2023年8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考生,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3.笔试加分。
(1)担任芦山县街道(乡镇)下辖社区居民小组长、社区所辖党组织负责人的,在芦山县担任网格员、辅警、综合辅助执法人员的,每任职一周年加1分;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服务人员、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每服务满一年加2分;
(3)退役军人加2分;
(4)取得助理社工师、社工师、高级社工师资格证书的,分别加2、4、6分,按最高资格证加分,不累计加分;
(5)个人取得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相关荣誉的,荣誉认定按相关规定执行,分别加1、2、3、4分,按最高荣誉加分,不累计加分。
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条件的,按最高者加分,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未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不予加分。报考定向岗位的芦山县在职网格员、公益性岗位不再加分。
进入面试成绩及面试有关事宜,将于8月31日前在雅安人事考试网“社会化考试”一栏进行公布。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工作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自备现金)。
2.划定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招聘程序。
3.面试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因考生自动放弃进入面试资格造成缺额的,由芦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因考生所留电话有误或不畅通所致无法通知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面试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六、招聘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面试加试办法确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面试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否则不得进入体检、考核等后续招聘程序。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招聘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体检、复检所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七、招聘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组织,芦阳街道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信用、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芦阳街道根据以上情况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并对提出的考察意见负责。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社会化考试”一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芦阳街道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待遇按照中共芦山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或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试用期满后,由芦阳街道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人员按照中共芦山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有关待遇报酬规定执行。
十、工作要求
本次招聘严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及《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对报考人员全程“放下”、取消招聘资格,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中共芦山县委组织部、芦山县民政局、芦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5-6522370
监督电话:0835-6523024
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服务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中共芦山县委组织部芦山县民政局 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4日
原文标题:中共芦山县委组织部芦山县民政局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arsks.com.cn/newsDetail/96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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