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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泸州市江阳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303人

2025-04-09  |  来源: 四川金标尺教育

【导读】2025泸州市江阳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303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泸州市江阳区社区专职工作者选聘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2025年拟公开考试招聘303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7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学历: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相符。

6.年龄:编码202504022025040920250426202504332025044120250444的岗位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79425日(不含)—2007425日期间出生);其余岗位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4425日(不含)—2007425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请先拨打本公告明确的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或在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或因涉黄、涉赌、涉毒受过处罚的;

4.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活动的;

5.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6.曾进入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后被解聘未满5年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人员的。

二、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在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与加分审查,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注意岗位报考条件,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4259:0043018:00(工作日期间)。

(一)现场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泸州市江阳区华阳街道康乐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二楼活动室(江阳区榆景路18号,龙透关派出所旁)

1.选择岗位。考生认真阅读《公告》等相关信息,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符合条件的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填报信息。考生按公告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表》(附件2)。考生务必反复核实电话、邮箱、单位和地址等常用信息,否则若发生错漏等情况均由考生自行负责。报名信息表上的各项内容(如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历、荣誉奖励等信息)应如实填写清楚。

3.资格审查。审查要求:资格审查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学历、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报考者参加资格审查须持以下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报考者是江阳区街镇在职临时聘用人员(含卫健、民政系统公共卫生特别岗位人员)、网格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还须具有工作单位所在街镇党(工)委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附件4),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编码20250405202504172025042420250429202504382025044220250447202504482025045020250452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须具有由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正式党员身份认证材料,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5)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信息表》(附件2)。

4.加分审查。笔试加分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应在报名时同步提交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原件收取复印件。

1)笔试加分: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加分制。根据《泸州市江阳区社区专职工作者选聘办法》规定,退役军人、社会工作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在泸州市江阳区曾专职从事和在职的网格员、党建指导员,可按以下规定在笔试折合成绩后加分:

退役军人,加2分。

②“社会工作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加2分。

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的人员,分别加2分、3分、5分,加分以取得最高资格证书为准。

在泸州市江阳区曾专职从事和在职的网格员、党建指导员,每任职满1年,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可进行累计叠加。

拟加分人员名单于202557日通过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qtks)进行公示,公示至202559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可按规定加分。

2)申请加分材料。除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外,申请加分者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退役军人: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及复印件、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3)等材料。

社会工作专业的大学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及复印件、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3)等材料。

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的资格证书及复印件、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3)等材料。

在泸州市江阳区曾专职从事和在职的网格员、党建指导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和主管单位审核的加分申请表(附件3)等材料。

材料不齐备或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凡是在报名资格审查与加分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报名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在现场确认缴费。参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规定,收取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者在报名、审查结束后进行笔试报名缴费,并登记个人邮箱,用以接收个人笔试准考证信息。

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递交材料、代为缴费,但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岗位调整

所有岗位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整岗位招聘人数。具体调整信息于202559日通过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qtks)公布。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准考证将于2025519521日统一发送至考生个人预留邮箱。考生应关注本人邮箱信息,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准考证相应位置张贴本人1寸证件照,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的,不能参加考试,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所有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括:时事政治、党的建设、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等。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专门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笔试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确定,具体时间详见202559泸州人事考试网(https://www.lzsrsks.com)和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qtks发布的补充公告。

3.笔试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4.笔试成绩计算:《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所有岗位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政策性加分。

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通过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qtks)进行公布。公布时间详见202559日发布的补充公告。

(二)面试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所有岗位按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2一并确定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成绩为零分、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qtks)进行公布。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详见面试人员名单公告。

2.面试方式:所有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时间地点:见领取的《面试通知书》。

4.面试缴费:参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规定,面试考务费80/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费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放弃面试资格后产生的差额不再递补。

6.形不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三)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综合知识》成绩高低确定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形不成竞争岗位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规定依次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将通过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qtks)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六、纪律监督与相关注意事项

(一)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坚持区级统筹,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在招聘工作中回避。

(三)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四)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通过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qtks)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请考生在现场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号码,在整个考试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社会工作部、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政法委员会、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3123516

监督电话:0830-2364330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社会工作部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政法委员会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49

 

原文标题:关于泸州市江阳区2025年公开考试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s://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qtks/content_114924

 

附件:

1.泸州市江阳区2025年公开考试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要求表.docx

2.泸州市江阳区2025年公开考试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信息表.xlsx

3.泸州市江阳区2025年公开考试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加分申请表.xls

4.泸州市江阳区2025年公开考试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同意报考意见.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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