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5甘孜州泸定县社区工作者招聘23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33号)、《四川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川社工〔2024〕1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壮大我县基层治理骨干队伍,按照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敬业奉献、结构合理、群众满意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相关要求,现就泸定县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共23人。其中在泸定县已聘用专职网格员中定向选聘15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人。
二、招聘方式及岗位确定规则
(一)定向公开选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综合协调能力和业务知识;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事业心责任感,自愿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包含在职学历(在职学历和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
6.年龄18-40周岁(1985年6月9日至2007年6月9日期间出生)均含当日;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泸定县社区工作者在岗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因涉黄、涉赌、涉毒、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参与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活动等受过行政处罚的;
5.受党纪或政务处分且在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6.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的;
7.在各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解聘未满三年的人员;
9.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10.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其他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6月10日-6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3.报名地点:中共泸定县委社会工作部606会议室(泸定县政府综合楼6楼)。
4.报名材料
(1)《泸定县2025年定向选聘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附件1)1份,信息表上贴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蓝底);
(2)《泸定县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附件2)1份,信息表上贴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蓝底);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蓝底)2张;
(4)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1份(彩打);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同步开展资格审查,由县委社会工作部组织开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5年6月18日至6月2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县委社会工作部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单位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面向社会招考
此次考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需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小组研究适度调减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调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名额。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缺考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不指定具体参考资料。
3.成绩公布: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泸定县人民政府网站、泸定之声平台公示成绩及面试入围名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沟通协调、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
3.面试比例:笔试结束后,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4.成绩公布:考试总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泸定县人民政府网站、泸定之声平台进行公布。
六、体检、政审及公示
(一)体检
县委社会工作部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进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进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统一组织体检。
1.体检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2.体检地点: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4.体检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项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之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5.体检费用:体检、复检所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6.注意事项: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政审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到县委社会工作部领取政审表,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方式开展政审,政审不合格取消聘用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
(三)公示
县委社会工作部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泸定县人民政府网站、泸定之声平台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与选聘人员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新招聘社区工作者试用期的待遇,参照《中共泸定县委办公室 泸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有关待遇的通知》(泸委办发〔2021〕92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或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试用期满后,由乡(镇)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县委社会工作部备案审核后,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现行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要求,兑现薪酬待遇。正式聘用人员按照《四川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管理,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5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认定合格的,可按规定程序续签聘用合同。对聘期内主动辞职或解除聘用的,根据聘用合同约定和相关办法规定,按相关程序办理。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其他
(一)招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县委社会工作部在泸定县人民政府网站、泸定之声平台发布补充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本公告由中共泸定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6-3120003
卫 超:18783608415
监督电话:0836-3259812
杜永轶:18942833099
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受理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
下午15:00至18:00。
中共泸定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6月9日
原文标题:中共泸定县委社会工作部 关于泸定县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www.luding.gov.cn/gsgg1/article/65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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