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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安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公告

2021-09-15  |  来源: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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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四川省2021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和《四川省2021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合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9月15日(星期三)上午8:00(第一批)

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上午8:00(第二批)

地点:广安市人民医院(广安市广安区滨河路四段1号)

二、体检对象

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均为合格的考生(见附件1)。

三、体检报到

体检对象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等相关材料,于当天上午8:00前往广安市人民医院(广安市广安区滨河路四段1号)集合,分组验证签到,逾时未参加体检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注意事项

2021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办法》组织体格检查,执行军队陆勤《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一)体格检查前注意事项

1.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2.请考生提前熟悉指定的集中地点和交通路线,留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详情见附件2)。

(二)体检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

2.受检人员对体格检查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次日内申请复检,经市招录办审核,报省招录办审批后,可以进行一次复检,逾期不予受理,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查复检,最终结论为首次体检结论。

3.考生到指定地点报到后至体检结束前不得携带和使用与体检无关的物品,体检结果公布前不得向体检工作组以外人员透露体检序号和体检医院信息,违者将取消体检资格。

4.做好个人疫情防控,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进入体检医院前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并做好登记。

监督电话:0826-8862023

附件下载:

1:广安市2021年度消防员招录体检人员名单

2:健康体检注意事项

广安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14日

 

原文标题:广安市2021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guang-an.gov.cn/garsj/shhzp/2021-09/14/content_f6e76b13d307419f966871539389cbd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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