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攀枝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考调)招聘1人,报名时间:2021年9月16日-9月17日。攀枝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考调)招聘,2021攀枝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考调)招聘,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攀枝花市委编办、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攀枝花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拟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门户网站http://rfb.panzhihua.gov.cn发布):
一、考调对象
攀枝花市范围内各级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考调计划及职位
攀枝花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1名,具体职位详见《攀枝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三、考调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9月13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试用期、合同协议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四)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巡视、巡察或审计的;
(五)在县区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不满2年的(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不满5年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1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调采取现场报名。报考者在相关网站下载《中共攀枝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并如实准确填写。
3.报名地点:攀枝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一楼综合科。(攀枝花市三线大道北段151号)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2份。A4纸双面打印,张贴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或电子照片彩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主管部门或县(区)人社部门须在《报名表》同意报考意见栏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鲜章 。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鲜章);
4.四川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鲜章);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考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6.《健康筛查承诺书》(见附件4)。
(三)综合素质考核。
考核工作由攀枝花市人防办2021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考调工作组)负责实施。
考核通过综合能力测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考调工作组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考调人选。考核的时间、内容、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
拟考调人员确定后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的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理。体检人选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察对象,视为自动弃权。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经考调工作组研究,可按考核情况依次确定递补1次。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考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市人防办考调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额的,是否递补人员由市人防办考调工作组根据考核情况研究后确定。
(六)公示和调动。
拟调人员确定后,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门户网站(http://rfb.panzhihua.gov.cn)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