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遂宁市粮食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组发〔2013〕7号)规定,经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遂宁市粮食局(以下简称市粮食局)在全市范围内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遂宁市粮食局直属局2名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县(区)、乡(镇)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县(区)、乡(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省级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计算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5年6月30日—2015年7月2日(8:30-11:30,14:30-18:00)
(三)报名地点:市粮食局人教科(遂宁市国开区明月路370号)
(四)资格审查:报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粮食局具体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遴选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应对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其遴选资格。
(五)报考程序
1.现场报名: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遂宁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1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张及单位同意报考函参加资格初审。每人限报1个职位。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2.开考比例: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遴选名额之比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报名工作结束后,若达不到规定笔试开考比例,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3.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到市粮食局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市粮食局具体组织实施。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笔试内容:公文写作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7月4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及职位排名于笔试结束后2日内,在市粮食局及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该遴选职位名额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该遴选职位名额的3倍,则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人员由市粮食局通知本人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详见面试通知书
笔试、面试的折合总成绩及职位排名于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市粮食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市粮食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或选调职位的比例为1∶1。
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市粮食局将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市粮食局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对象,并分别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拟遴选对象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市粮食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咨询与监督
(一)报名咨询电话:
市粮食局(0825)2665015
(二)监督举报电话:
市委组织部(0825)2988023
市人社局(0825)5863155
八、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