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2四川安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遴选)招聘4人,报名时间:2022年12月5日-12月9日。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实施“工业强县”战略,突出四川安岳经济开发区主战场,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四川安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在全省公开遴选事业单位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公开遴选名额4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遴选对象
全省范围内符合遴选条件且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下同)。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报考者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一致;
6.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7.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8.符合法律法规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6.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新录用事业人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本次事业单位人员遴选为编制内考核遴选,具体程序如下: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5日(星期一)至2022年12月9日(星期五)9:00至17:00。
报名地点:四川安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12办公室
联系人:蒋莉敏 13730739926
报名人员须本人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1.《2022年度四川安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面向全省公开遴选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名”并盖章);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
4.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四川安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遴选活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有弄虚作假、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三)考核比选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核比选,重点考核报名人员的综合素质、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考核比选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差额考察
由四川安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考核比选情况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四川安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和相关资料、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听取所在单位干部群众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报名人员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依次递补。
(五)顶岗试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到四川安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顶岗试用,试用时间1个月,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报名人员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依次递补。
(六)讨论决定
试用期满后,由四川安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动人选。
(七)公示和调动
四川安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拟调动人选在本单位和拟调动人选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报县委编办审批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报名人员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公开遴选各环节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可能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六、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直接向安岳县纪委监委派驻四川安岳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组举报。
七、本公告由四川安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四川安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3730739926。
监督电话:安岳县纪委监委派驻四川安岳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组,13700940399。
四川安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2日
原文标题:四川安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公开遴选事业单位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ziyang.gov.cn/zyks/news/show-11131.html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