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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半年成都市教育局招聘工作人员11人

2020-05-19  |  来源: 成都人事考试网

【导读】2020上半年成都市教育局招聘工作人员11人网上报名:2020年5月19日09:00至5月25日17:00。成都市事业单位考试,成都市属事业单位招聘,成都市事业单位考试时间。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网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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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教育局所属3家市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共11名(详见附件1),其中,拟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2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市教育局官网、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平台”(成都人事考试网)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请在各单位官网查看相关情况介绍:

 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http://www.cdjzs.com/)

 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http://www.cdjyrc.com/)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https://www.cdp.edu.cn/)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附件1)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及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后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受疫情影响毕业的可根据所在高校相关规定适当延长),并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因疫情原因,按照人社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此次公招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含2年择业期内2018、2019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聘具有职业资格要求的岗位可先不提供相关职业证书,若被聘用,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20年5月18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