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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务员考试加分政策

2024-12-19  |  来源: 四川金标尺教育

【导读】四川省公务员考试加分政策。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四川省公务员考试的加分政策是一项旨在照顾特定群体、确保公务员招录公平性的重要措施。以下是对四川省公务员考试加分政策的详细归纳:

一、救灾表现突出人员加分

“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

报考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

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分。

“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

报考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相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

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5分。

二、少数民族加分

少数民族报考者报考单位驻地在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和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分。

三、公安系统相关人员加分

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

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

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

四、其他加分条件

基本加分:

受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政治理论等方面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考生。

曾参加国家选拔、培养、推荐各类人才项目获得相应资助或国家级培养研修经历的考生。

领取过国家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全国性、全省性优秀表彰奖励的考生。

参加省科学技术奖、教育教学成果奖、文化贡献奖等评选活动并获奖的考生。

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的考生。

特殊加分:

在国家机关、央企、国防军工等单位工作满2年的考生。

在四川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工作满2年的考生。

在乡镇和基层工作满2年的考生。

根据特殊情况,如农村教师、脱贫攻坚干部等,也可以获得特殊加分。

五、注意事项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规定的考生,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加分政策主要适用于四川省考中的特定职位,具体适用范围需参照当年的招录公告。

加分政策仅适用于笔试环节,对面试成绩无影响。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资格确认。

总的来说,四川省公务员考试的加分政策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救灾表现突出人员、少数民族报考者以及公安系统职位报考者等。这些政策旨在鼓励和表彰有特殊贡献、特殊身份或特殊经历的考生,通过给予一定的分数加分,提高他们在考试中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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