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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题更专业•监狱系统面试专项读本(二十二)

2025-07-16  |  来源: 四川金标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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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近、相符、乃至相同。为此,必须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质量管理制度机制建设严格司法,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使司法权掌握在适格称职的人员手中,并不断提升司法理念司法伦理、司法能力的水平。

其次,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遵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基本原则,坚持对同样情况一视同仁,依法按照同样程序、做出同样处理,平等地保护任何诉讼当事者的权利,使之取得应得的利益,而不能获取不该得的好处,并使司法结论经得起事实、证据、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以此达到司法体现法律、事理与民情的统一,区别是非惩恶扬善维护正义。

最后,司法人员要适用法律,公正审判。司法人员必以理解力和判断公正为基础,并且司法人员具备懂得法律、有司法经验、亲自审理案件,掌握案件事实、证据等信息的职业优势,可以保障判断的客观真实,这是其他人所不具备的条件。如果对公正的认定因人而异,自以为是互不认同,社会必将陷人无序状态,

因此,需要以辨明是非曲直、定分止争为功能的司法,对公正作出选择和裁定,结果一定要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

(八)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形象公正

1.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形象公正

程序公正是诉讼过程的公正,是当事人看得见和能感受到的公正。它要求诉讼活动公开、平等、中立、及时和严明。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和基础。当程序和实体冲突时,要以程序主。

实体公正包括依法认定事实和正确适用法律,确保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义务公正得以实现。依法认定事实是指在追求法律真实的基础上,要最大限度地发现和接近客观现实,因为它是司法活动追求的终极目标,是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和谐统一。正确适用法律要严格遵守“法无规定不为罪”和“罪刑相适应”等原则,严格依法裁判,及时合理地调节各种社会关系。

形象公正是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法院及法官的一种客观要求,是司法公正的外在标志。形象公正既表现在审判过程中,也表现在审判工作外。法官在审判工作中,要体现出谦和文明、公道正派、知法守法。在社会活动中,法官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说有损法官形象的话,不做有损法官形象的事,严格要求自己,以公正的化身出现在社会公众面前,给公众一个信任感和权威感。

2.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具体体现

程序公正,指诉讼程序方面体现的公正。刑事案件的程序公正,具体体现有:(1)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2)认真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诉讼权利;(3)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取证;(4)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5)保障诉讼程序的公开和透明;(6))按法定期限办案、结案。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各自都有独立的内涵和标准,不能互相代替,二者应当并重。

实体公正,即结果公正,指案件实体的结局处理所体现的公正。刑事案件的实体公正,具体体现有:(1)据以定罪量刑的犯罪事实的认定,应当做到证据确实充分;(2)正确适用刑法准确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及其罪名;(3)按照罪刑相适应原则,依法适度判定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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