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2宜宾市市级机关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招聘13人,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11:00-8月10日17:00。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宜宾市市级机关幼儿园集团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人员。报考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
(二)基本条件
1.考生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宜宾市市级机关幼儿园关于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35周岁及以下,指截至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周岁)。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现役军人。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名额共13名,具体情况详见《岗位表》。
三、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1,未达到相应比例的,调减相应岗位名额。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8 月8日11:00- 8月10日17:00截止。
2.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相关工作经验的佐证材料(工资明细盖章件、银行流水)、相关荣誉证书或对应的获奖文件、下载填写《宜宾市市级机关幼儿园关于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报名表》。
3.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所有材料均为扫描文件或PDF格式文件发送至314362273@qq.com邮箱。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者报送的资料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并电话通知报考者是否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三)考试
1.考试方式。岗位一、二招聘名额与有效报名人数之比未达到1:5(不含1:5),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最终成绩为考试成绩;岗位一招聘名额与有效报名人数之比超过1:5(含1:5),岗位二招聘名额与有效报名人数超过50人(含50人),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根据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成绩得分,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得分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
2.笔试。
(1)笔试内容:《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如因疫情原因推迟笔试,将电话通知考生。
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领取本人准考证,考生仔细核对准考证上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如有误,请及时联系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否则责任自负。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布,考生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3.面试
专任教师岗位一:说课+现场问答+才艺展示(声乐、舞蹈、器乐自选一项,材料自备)
专任教师岗位二:现场问答+专业技能考核(照料实操+讲解+现场提问)
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进入考场。
4.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面试。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计算方法:7名考官评出的面试成绩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考官总成绩的平均分(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二位)为考生的面试最终成绩。最后一名得分相同的,进行加试。如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2)笔试+面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最后一名得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
(四)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1.体检
(1)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5)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6)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7)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按照面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2.考核
对拟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政治思想、品德修养、工作态度、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考察审查,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按照面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3.公示
(1)拟招聘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招聘。
(3)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按照面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建立劳动关系
拟招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经审核确认,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五、薪酬和待遇
1.本次招聘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外岗位,实行劳动合同聘用制,全年薪酬不低于90000元/年(含五险一金)。
2.试用期2个月,按照合同约定标准发放试用期工资。
3.两年为一个聘任周期,聘任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4.用人单位对招聘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关系。
六、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学历、各种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报名资科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可能会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原因调整现场资料审查日程,调整情况将电话告知本人,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三)报考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如因报考人员因通讯不畅等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4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考前应至少提前11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四)考试前,考生应提前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所有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天府健康通防疫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及体温检测工作。
(五)考生入场时,须按以下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考前7天内有四川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持本人首场考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第二次采样时间与第一次采样时间间隔须≥24小时,以考生提供纸质或电子版显示的采样时间为准)。
2.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持本人首场考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第二次采样时间与第一次采样时间间隔须≥24小时,以考生提供纸质或电子版显示的采样时间为准)。
3.其余所有考生须持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以考生提供纸质或电子版显示的采样时间为准)。
(六)考生须健康码和行程卡为绿色,并持相关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以采样时间计算),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方可入场参加考试;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黄码”的人员;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考试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6)为进口货物、入境口岸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等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尚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7)考前7天内其共同居住者未完成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
(8)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九)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点所在县(区)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四川省和我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宜宾市疾控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高、中风险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考点所在县(区)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八、本公告由宜宾市市级机关幼儿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8231753
宜宾市市级机关幼儿园
2022年8月5日
原文标题:宜宾市市级机关幼儿园关于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brc128.com/exam/20803/23989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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